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和平县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和平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司法局综合大楼;联系电话:0762-5632213,传真:0762-5632213;电子邮箱:hpsfchen@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坚持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执行《和平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以及《和平县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公开内容,并积极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在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领导分工、规章文件、规划计划、法制宣传、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业务工作、数字统计、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部工作打算
总结一年来的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数量还有待进一步增加,责任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和各股室的学习和培训,增强相关人员规范上报政府信息的能力,进一步明确各股室报送信息的任务和目标,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确保应公开的尽量公开、尽早公开。
和平县司法局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