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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4007277096G/2023-00011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10-25
名称: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实施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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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2-15  浏览次数:-

  根据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开展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为推动我局机关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党组织“双报到”活动有序开展,提高我局机关党支部和在职党员深入群众、服务社区的能力,创新党支部服务型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双报到”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相结合,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和长效化。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主线,以服务基层群众、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社区治理为重点,通过结对共建、资源共享、活动联动、党员联管等方式,推动局机关党支部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在社区聚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社区展示,构建区域化党建工作新格局,为加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全面覆盖。党支部要积极行动,各在职党员自觉参与,做到全面覆盖、不留空白。

  (二)双向互动。主动沟通联系,主动履职尽责。加强多种形式的双向互动、各方联动,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结对共建。

  (三)务求实效。紧贴各主体对象实际,搭建务实管用平台,创造灵活多样形式,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四)群众满意。经常联系服务群众,增强机关党员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让群众得到实惠,让群众感到满意。

  三、对象范围及报到方式

  (一)对象范围:局机关党支部及局全体在职党员。

  (二)报到方式:

  1.局机关党支部报到。10月29日前,局机关党支部到县委划定我局创文网格结对共建社区——河西社区完成首次报到,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服务,并将《和平县人社局到社区报到开展服务安排表》(附件1)填写好,于10月30日前报县直工委备案。

  2.局在职党员报到。在职党员到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报到,于今年10月30日前完成首次报到,每位党员都要自觉参与,做到全面覆盖、不留空白,到社区报到要主动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开展服务活动。

  四、主要任务

  (一)局机关党支部

  1、积极参与社区“大党委”建设,参加党建联席会议,推动资源统筹整合,实现与社区工作互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基层治理新格局。

  2、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优势,主动为社区提供支持,交流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效能,解决实际问题。主要落实“五个一”要求:与社区共同组织一次党建理论学习、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解决一件民生难事实事、组织一次党员志愿活动、建立一套共建工作台账,确保互联互动常态化。党支部应于10月30日前到河西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报到,并与社区党组织签订结对共建协议书(附件2)。

  3、督促全体在职党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社区报到,填写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回执(附件3)交局党支部存档。局党支部于11月30日前填写《和平县人社局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汇总表》(附件4)报县直工委,并定期跟踪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服务情况,采取适当方式“晒账单”,对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表扬。

  4.12月底前,配合社区填写《和平县人社局党组织进社区“双报到”情况反馈表》(附件5),如实反映、综合评价进社区党组织的“双报到”工作情况。

  (二)在职党员

  1.在职党员应于10月30日前首次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到,报到时应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附件3)到社区,再将盖章的介绍信回执交回单位组织备案。

  2.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服务,重点参与以下几项工作:

  (1)党建指导。协助社区做好党建工作,积极参与社区有关党建活动。

  (2)政策宣传。宣传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组团宣讲惠民利民措施,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委、政府部署要求进社区进小区进家庭。

  (3)社区治理。对社区发展提出意见建议,有条件的党员可参选社区议事代表、小区业委会成员、楼(栋)长等,协助社区落实“民生微实事”。

  (4)志愿服务。参与社区交通协管、文明倡导、疫情防控、环境保洁、平安守护等志愿活动,协助社区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5)慰问帮扶。走访慰问社区困难党员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帮助老弱病残、特困家庭、下岗失业人员、留守老人和儿童等解决实际困难。

  3.根据“社区吹哨”,到社区开展服务,每人每年不少于2次。一般在“八小时外”进行,并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和居民的监督。

  4.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服务时,应佩戴党员徽章。

  5.配合社区填写《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登记表》(附件6),建立服务记录台账,记录在职党员报到的时间、参与的活动、开展的服务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局机关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双报到”工作负总责,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主动与社区联系。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党员志愿服务,深入社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标杆、作出榜样。

  (二)纳入评价考核。“双报到”工作是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体现,各党员要积极参与党员服务队、志愿行动等活动,在社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局机关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服务工作,是局机关党支部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员个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激发党员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热情,确保“双报到”工作取得实效,各党员“双报到”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当年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确保“双报到”工作取得实效。

  (三)积极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新闻媒介及局办公楼、办公大厅LED屏,加强对局机关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服务的宣传报道。营造党员积极参与、群众热情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经验总结。及时发现和总结“双报到”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注重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基层党建水平。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如实汇报进社区“双报到”的工作情况。

  中共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支部委员会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