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方式,有力推动我局信息公开纵深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人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主动公开方面。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予以主动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2年,包括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59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1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建立信息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任务,按照“先审批,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和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确保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二是及时更新《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监督保障方面。多渠道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今后,我局将针对现有问题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与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努力把人社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更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