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4007277096G/2023-00007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1-16
名称: 和平县人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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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人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方式,有力推动我局信息公开纵深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人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主动公开方面。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予以主动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2年,包括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59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1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建立信息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任务,按照“先审批,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和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确保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二是及时更新《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监督保障方面。多渠道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 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今后,我局将针对现有问题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与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努力把人社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更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