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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4007277096G/2021-00002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01-18
名称: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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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公布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始终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宗旨,致力于打造透明机关、服务机关为目标,高质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日常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健全和完善了和平县人社局信息公开制度,明确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和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提高工作效率。

  (二)规范工作,健全平台。根据相关要求,我局认真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展梳理,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及时将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三)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一是利用互联网公开。通过和平县政府网及时公开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政务信息,极大方便社会各界群众了解我局的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办事效率,节省行政执行成本。利用政府后台为群众排忧解难,共收到来信336件,答复率100%;二是利用媒体公开。通过和平电视台、和平政府网、和平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开应让社会大众知晓的普示性信息,如开展各种形式劳务用工招聘会、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社会保险等方面信息,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利用窗口公开。通过设立公开栏、公示栏等其他公开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广泛性和有效性。我局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窗口、劳动就业服务窗口、社会保险服务窗口均在业务大厅设置政务公示栏,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在各个业务部门公开有关业务办理内容、受理条件、时限、程序等。利用招聘会等活动免费向公众派发宣传资料,让更多群众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加强群众自我维权意识,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73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8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1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48

+984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53.83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待加强。对县府办相关工作要求没有落实全部到位,需加强力度;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认识不够,有待进一步提高认识;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手续不够健全,有待完善。对于需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的文件或是公告等信息,拟办股室(单位)未能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操作程序进行信息公开审核审批操作,尤其是一些时间节点要求高,需要马上公示的文件。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提高重视程度,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认识,针对量大时间紧涉及范围广的信息工作,第一时间布置任务,细化工作任务并向相关股室进行交办,切实提高各股室对信息工作的积极性;二是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人负责。针对一些涉及多个股室的信息工作,要按照工作内容归属原则逐个明确各股室工作职责,同时安排专人负责,严格落实任务分配、工作指导、汇总分析、整理上报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确保事情有始末,杜绝出现信息工作层层转包现象;三是加强信息审核,做好信息保密。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信息公开要求,严格填写并登记好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表,进一步做好信息审核工作。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保障涉密文件信息的保密工作。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