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特向社会公布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电话:0762-5639139。
一、基本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宗旨,致力于打造透明机关、服务机关为目标,高质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涉及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方方面面,如人社要闻、工作动态、劳动业务、社会保障、任职任命、培训就业、网上办事流程、政策法规等内容。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一)利用互联网公开。
通过和平县政府网及时公开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政务信息,极大方便社会各界群众了解我局的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办事效率,节省行政执行成本。利用政府后台为群众排忧解难,共收到来信26件,答复率100%。
(二)利用媒体公开。
通过和平电视台、和平政府网、和平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开应让社会大众知晓的普示性信息,如开展各种形式劳务用工招聘会、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社会保险等方面信息,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利用窗口公开。
通过设立公开栏、公示栏等其他公开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广泛性和有效性。我局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窗口、劳动就业服务窗口、社会保险服务窗口均在业务大厅设置政务公示栏,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在各个业务部门公开有关业务办理内容、受理条件、时限、程序等。利用招聘会等活动免费向公众派发宣传资料,让更多群众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加强群众自我维权意识,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领导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化为工作动力,根据单位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顺利进行。
(二)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平县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和平县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全力实行“马上办、马上到、马上改”,深入开展转变机关作风年活动,进一步完善和实行我局的行政项目和非行政项目的“八公开”。
(三)规范信息发布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和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正常运转,年内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被投诉和涉密事件。严格按照《广东省和平县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实施信息公开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仍然不够。尽管相比往年,我局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有了很大提升,但是针对县府办相关工作要求,仍略显不足。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分配不明确。部分工作由于相关人员调动、事前分配不明确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信息公开工作不连续,覆盖面不全,严重影响信息工作质量和进度。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手续不健全。对于需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的文件或是公告等信息,拟办科室(单位)未能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操作程序进行信息公开审核审批操作,尤其是一些时间节点要求高,需要马上公示的东西。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从而保障政府信息工作平稳有序发展。
第一,提高重视程度,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认识,针对量大时间紧涉及范围广的信息工作,第一时间布置任务,细化工作任务并向相关股室进行交办,切实提高各股室对信息工作的积极性。
第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人负责。针对一些涉及多个股室的信息工作,要按照工作内容归属原则逐个明确各股室工作职责,同时安排专人负责,严格落实任务分配、工作指导、汇总分析、整理上报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确保事情有始末,杜绝出现信息工作层层转包现象。
第三,加强信息审核,做好信息保密。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审核工作。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保障涉密文件信息的保密工作。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