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和平县青州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4007277782T/2020-00021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青州镇 成文日期: 2020-08-26
名称: 关于印发《青州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青府发〔2020〕28号 发布日期: 2020-11-27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印发《青州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7  浏览次数:-

青府发〔2020〕28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和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和乡村办[2020]25号)文件精神,切实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短板,我镇决定从8月开始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现制订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集中利用100天左右时间,对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强弱项、补短板、增优势,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通过“百日行动”,基本实现80%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4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省定贫困村星联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目标任务。

  二、时间安排

  2020年8月27日—2020年12月1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下旬)。各村要围绕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考核指标要求,找出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面短板、缺项、弱项,摸清底数,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安排,建立工作台账。

  (二)集中行动阶段(2020年8月下旬111日)。根据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主体,发动社会力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推进今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基本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12月1日)。 进一步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整改不足,补齐短板,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各村居对照整治内容形成总结材料上报镇乡村振兴办,镇乡村振兴办派出专项检查组对各村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验收。

  三、工作任务

  )全面抓好国务院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各村各部门要针对国务院对我市大检查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梳理仍未整改的短板,在全域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把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积极抓好工作推进;要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从制度上遏制新的问题再发生,在今年10月中旬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按照“应拆尽拆”原则,加快农村泥砖房清理整治行动速度,力争在20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无人居住破旧泥砖房、“一户多宅”(建新房不拆旧房)原有泥砖房清拆任务。巩固提升“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已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基础任务的村,开展“三建立三开展三实行”,建立“门前三包”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对村容村貌进行绿化、美化、亮化,巩固提升整治效果。2020年10月中旬前,全镇基本完成环境综合整治。

  (三)抓好示范创建。对照省级考核方案,扎实推进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60%以上自然村基本达到美丽宜居村以上标准,实现“后进"变“先进”;加快推进我镇星塘村、星兴村、片田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建设进度。健全农房建设管控工作机制,强化规划设计管控,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原则。

  (四)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各村各相关部门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统筹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完善村、户收运系统。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各村按要求配备保洁员人数,全面做好日常保洁工作,村庄保洁覆盖面和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35%和资源化利用比例达20%,不断提高垃圾有效处理水平。

  (五)推进生活污水处理。按照高效耐用、简便适用原则,各村各相关部门做好统筹规划,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已完成雨污分流管网工程,要全面排查农户污水是否收集,要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大力推进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40%。

  (六)推进村道和村内道路硬化。以建设“四好农村路”为契机,全面推进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基础设施建设,2020 年10月底前,自然村基本完成村内道路硬化,通100人以上自然村完成村道路面硬化,镇(街道)通行政村公路达到安全通客车条件,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

  (七)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厕所革命”,按照《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3项国家标准做好农村厕所建设和改造工作。2020年9月底前,全面消除旱厕,10月底前,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基本普及,基本完成2020年公厕建设计划。同步做好污水处理衔接,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同时抓好完善台账的工作,按“一户一档、一村一册"的要求,对农村户厕及农村公厕逐一核对排查完善台账。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管护机制,整合资金对公厕等农村生活设施维护实行社会购买服务。

  (八)推进村庄集中供水。按照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原则,统筹推进镇村集中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街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供水系统统一供水。2020年10月底前全镇行政村集中供水基本实现全覆盖,各村(居)要建立农村供水工程收费缴费机制,推动建立农村供水长效管理机制。

  (九)推进“四小园”建设工作。制定“四小园”推进工作方案,将“四小园”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内容,充分尊重民意,对“三清三拆”中拆除清理下来的空地进行有序规划建设,坚持典型示范,重点推进,因地制宜开展“四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建,不断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百日行动”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从人力物力财力予以重点优先保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是“百日行动”的主体,负责“百日行动”的具体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认真态度,对照工作要求,逐项落实。镇委镇政府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加强对各村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加大乡村振兴宣传报道工作力度, 营造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利用主要新闻媒体充分宣传“百日行动”的具体措施和工作亮点,报道一批先进典型,深入浅出反映“百日行动”的显著成效,对不作为、问题突出的现象进行曝光, 强化舆论监督。

  (四)加强督促检查。镇乡村振兴办将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赴各村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工作不实,问题较多的村在全镇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屡不改进的提请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对上报材料数据虚假、工作不实、问题较多的要约谈问责村支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