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委发〔2020〕31号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加快我镇创建宜居社区工作,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青州镇创建宜居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叶志环(党委书记)
执行组长:陈伟前(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赖娘育(人大主席)
陈文权(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曾笑咪(农办负责人)
刘 飘(综治中心负责人)
张文菊(司法所负责人)
宋兴注(综治中心科员)
罗 霄(扶贫办负责人)
杨文希(乡村振兴办科员)
邓华顺(自然所负责人)
赖林锋(交管办负责人)
黄国力(人社所所长)
刘小栩(水务所负责人)
赖周辉(退役军人事务站负责人)
赖浩勇(应急办负责人)
张威龙(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赖小志(农技站负责人)
赖学文(自然所办事员)
王 淳(水务所办事员)
邓明坚(扶贫办工作人员)
张小芬(防火办工作人员)
凌建跃(武装部工作人员)
徐方勇(武装部工作人员)
罗伟强(司法所工作人员)
刘 鼎(自然所工作人员)
周伟炜(人社所工作人员)
何 帆(工会工作人员)
派出所全体干警
社区居委会“两委”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自然所,由陈文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事务工作。
中共和平县青州镇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