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做好和平县2025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于2025年6月30日前提交项目申报资料,超过时间将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和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和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和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8日
| 索引号: | 1144162400727731XG/2025-00020 | 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河源市和平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18 |
| 名称: | 关于开展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和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6-18 | |
| 主题词: | |||
为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做好和平县2025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于2025年6月30日前提交项目申报资料,超过时间将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和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和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和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8日
主办单位:河源市和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762-5687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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