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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和平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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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1624007277141H/2023-00007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12-31
名称: 和平县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0
主题词:

和平县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0  浏览次数:-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指导下,和平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发展,围绕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救助、社会组织、慈善社工、婚姻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民政各项工作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并推动落实有关的具体举措

  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引领,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局党组党建工作和法治工作要点,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自行学等方式,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主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真正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共同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强化依法行政为关键,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全面落实民政领域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班子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示范引导干部职工创新普法宣传方式。通过重点时节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全方位打造民政普法宣传阵地等普法形式,深入开展民政普法宣传,实现民政政策在全县宣传的全覆盖,营造依法治县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督促领导干部学法。带头并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民政系统共同学法,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学习氛围。

  三、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全面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方面

  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落实和平县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及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严格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法治能力建设,主动接受执法监督,全面履行民政职责。一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更新行政执法“双公示”目录,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和工作运行体系,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统筹推进,狠抓落实,加强督促指导,断提升其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村(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积极提高村(居)委会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在此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完善村(居)建立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同时,在248个村(居)建设了村级社会心理服务室,形成了以综治中心为依托,以县级社会心理服务中心为核心,以镇级社会心理服务站为重点,以村级社会心理服务室为触角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无死角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服务能力建设。规范办事流程,推进各类办事事项向基层下沉和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网上运行,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便利群众办事创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运行机制,防范廉政风险,强化权力监督,依托多种载体实现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管理规定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以公开促进工作公正公平。四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治理主体作用发挥方面。各村(居)民委员会中以村务公开栏形式全面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不断丰富村(居)民参与其中的途径、内容和形式,推行以村务公开、居务公开、民主评议等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让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参与者。不断强化对法制、德治理论的学习,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各项工作,运用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问题,把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积极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威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六是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开展法治示范村评选活动,2022年,东水大田村、公白美塘村荣获“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四、总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成效和不足,做好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加强党的建设,党建引领法治工作进一步提升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学懂弄通新思想、鼓舞士气聚人心、塑造民政好形象目标任务,压实党建责任,提升党建质量,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构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局党总支部牵头学、各党支部集中学、党员自学的模式。二是通过召开民政干部职工会议,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涉及民政工作的具体要求,聚焦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担当,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切实把民政为民方方面面大大小小的事办实办好,切实服务好群众“最后一米”。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民政领域落地见效。

  2.不断健全社会救助机制,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民生福祉。通过持续加大困难群众政策保障力度。截至目前,全县政策内享受的低保对象4555户共11355人、特困人员供养救助1711户1722人、享有特困护理费人员共1714人、受理申请临时救助人数累计479人次、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489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062人、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帮扶的有422人、享受孤儿政策帮扶的有32人。

  3.坚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促进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法治。一是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今年以来,经我局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家。截至目前,全县已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225家(含社会团体13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87家),办理变更事项的社会团体12项、民办非企业单位7项。二是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力度。继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开展规范全县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2022年5月挂牌成立县社会组织委员会,更好地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有效提升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县民政局严格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民政法规政策方面的制度还需不断健全;二是依法行政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我县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业务理论知识学习,提高干部法治服务水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基础,结合日常业务对各村(居)干部进行培训或开展集中学习,进一步坚定干部理想信念、增强干部头脑武装,不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水平,为法治建设夯实理论基础。

  2、深化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完善民政领域救助机制,不断加强各村(居)委会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力度,结合各村(居)实际情况,切实以新工作理念指导基层治理工作的开展,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理论头脑组装,筑牢思想防火墙,使干部职工更深入地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3、进一步拓宽法治宣传覆盖面,提高法治建设知晓率。结合民政工作职责,通过多种手段宣传民政法律法规,积极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和平县民政局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