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和平县2020年“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乡村办〔2020〕40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 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乡村振兴“三年取得重大进展”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年”的目标任务,补齐我镇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短板,实现“干干净净迎小康”。根据《和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和乡村办[2020] 25号)及《浰源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浰委发〔2020〕17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和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的要求,开展以拆除破旧泥砖房为重点的“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现“三清”(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整治效果,逐步形成生态宜人,环境优美的农村新风貌,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民主体,激发动力。按照"政府指导、村组主导、全民参与”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外出乡贤、村民理事会作用,通过宣传教育、政策激励等形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村民自觉参与到“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中,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
(二)坚持文化传承,改革创新。在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行动中,既保留有价值的古建筑、古庙宇、古祠堂、古树名木并进行挂牌保护和妥善利用,又要改革创新,按照“畅、亮、净、绿、文”的标准,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打下扎实基础。
(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各村基础条件、人口规模、区位特点等方面差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工作。
(四)坚持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建立健全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按照高效实用、稳定达标、简便适用原则,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健全完善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的长效管护机制,落实人员、设备、制度、经费等保障措施,实现村庄环境卫生的有效管理,确保整洁效果能够长久保持。
三、工作内容及目标任务
(一)破旧泥砖房拆除清理。各村按照实事求是、应拆尽拆原则,全面摸清辖区内现存应拆除整治的破旧泥砖房、旱厕底数,尤其是省道、县道及村道(含自然村)沿线、景区、学校、村委会、人员居住密集区域周边等重点区域可视范围内的破旧泥砖房,应赋予“唯一编码”,如实填报《浰源镇农村破旧泥砖房摸底表》及《浰源镇农村破旧泥砖房“一户一档”表》,做好一屋一册台账并上报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按照“重点区域先实施、非重点区域逐步实施”的原则,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重点区域可视范围内的破旧泥砖房、旱厕拆除清理,做到应拆尽拆,当拆即拆。
(二)三清理。完成村巷道、房前屋后的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废弃的建筑材料及时全部清理,可利用的建筑材料堆放有序,不得占用道路、公共场所;完成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达到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完成河溪、沟渠、池塘淤泥、垃圾漂浮物和障碍物清理。房前屋后排水、排污沟以及村内河溪、沟渠、池塘无淤泥、垃圾漂浮物和障碍物,保持清洁、畅通。
(三)三整治。全面清理房前屋后、村道(含自然村)边、和公共场所的各类垃圾。健全村庄保洁机制和垃圾处理长效机制,确保有保洁设施、保洁队伍,垃圾日产日清,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100%; 实行畜禽集中圈养,清除村庄黑臭水体;整治“三线”(电力、电视、通信线)乱搭乱接,清除空中“蜘蛛网”, 消除安全隐患。年底前全面完成我镇粤赣边境四村(黄田村、新街村、塘尾村、山下村)、省定贫困村(曲潭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赤龙村的三线整治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庆练(镇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何秀华(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 :蓝仕华(市驻镇乡村振兴工作队长)
黄日略(镇委副书记)
成 员:白志杨(镇人大主席)
卢煌杰(镇委副书记)
黄国才(镇委委员、副镇长)
卢义娣(镇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志远(镇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刘志兰(镇委委员、宣传委员)
罗智伟(镇委委员、组织委员)
叶学用(副镇长)
黄志奋(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县乡村振兴驻各村工作组长、组员
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乡村振兴办,办公室主任由黄日略同志兼任,负责“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的日常业务。各村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村支部书记亲自抓,乡村振兴工作组长指导,包村工作组长督促,以行政村为实施主体,切实把开展农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推进。
(二)强化宣传保障。各村要开好两个会(“两委会”、“理事会长及生产队长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喇叭广播、微信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开展农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外出乡贤、党员作用,积极发动群众支持参与“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制,促进工作落实。根据镇乡村振兴办2020年9月8日下发《关于开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挂牌督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督查,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进行通报批评,对推进不力、消极应付、效果不明显的镇村责任人进行通报问责。县乡村振兴办将联合县纪监委成立督查组,对各镇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且排在全县后五名的镇进行通报批评。因推进不力、消极应付、效果不明显,导致被县通报批评的,对相关村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强化信息报送。建立每周报告制度,及时更新数据,切实做到对账销号,清理整治一户登记一户、销号一户。各村要在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浰源镇农村破旧泥砖房拆除进展情况登记表》及拆前、中、后相片发送至镇乡村振兴办。
(五)强化经费保障。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粤赣边界示范村)、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从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破旧泥砖房拆除;剩余面上村实拆破旧泥砖房占地面积按30元/平方米进行奖补,由镇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