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办〔2023〕15号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县林业局学法普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以高水平法治保障新时代广东林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全县林业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学法普法力度,加强林业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把学法普法工作贯彻到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强化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法治观念,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法治意识,营造依法治林、依法护林、依法兴林的良好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参加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把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中,全面加强林业学法普法工作。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和保障学法普法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林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学习的重点内容,列入干部培训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重点学习内容,切实增强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和广东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署名文章重要精神,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把宪法精神内化为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
(四)突出学习宣传贯彻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党规党纪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将党内法规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托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和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内法规学考。
(五)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论述精神,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继续落实民法典普法责任,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确立的“绿色原则”以及物权保护、侵权责任追究等与林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
(六)突出学习宣传林早及相关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紧紧围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深入学习宣传森林法、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湿地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种子条例、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林草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公众依法保护与利用林草资源的法治意识。持续抓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信访工作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切实增强林业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七)突出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将林业学法普法融入林业工作实践全过程,与自然教育、林业科普等紧密结合,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鸟节、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林业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努力打造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品牌,讲好林业法治故事,传播林业法治声音。
三、大力实施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八)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习用法。落实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制度。举办林业法治工作专题培训班和法治专题讲座。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开展局机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边法院案件庭审活动。按时完成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等。
(九)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落实宪法、民法典和林草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重点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中小学生爱绿、植绿、护绿的法治意识,教育学生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青少年。
(十)加强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在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中开展实时普法。加强对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前的宣传解读,增强公众知悉度、理解度。组织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持续推进“以法释案”。加强对上报县委县政府重要事项请示件的法律论证工作,严格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
四、全面加强林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十一)强化法治阵地建设。利用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林业资源禀赋,结合自然教育基地、林业科普基地等创建,培育创建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动法治文件与生态文化、自然教育融合互促。
(十二)强化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挖掘林业法治特色,推动林业优秀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型发展。依托“南粤红绿径”特色线路打造一批“林业法治驿站”,将法治宣传与红色革命教育、森林生态旅游和研学实践相结合,提升林业法治感知力、体验感。
五、多举措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
(十三)加强学法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增强系统观念、全局思维,推动学法普法工作融入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模范践行学法普法职责,结合重要节点带头参加集中普法活动。不断充实林业系统普法宣传队伍力量,大力增强林业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十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重点事项、重点工作。持续抓好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开展林业特色系列普法活动。
(十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管理,突出政治引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常态化开展互动式、沉浸式普法,优化体验感,更好满足群众法治需求。
(十六)落实智慧普法运用。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平发布等网络媒体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增强林业法治影响力。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创作以林业法治宣传为主题的公益广告、漫画、微视频等作品,体现林业普法亮点与特色,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七)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等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高质量开展深调研工作,在基层一线广泛宣传宣讲林业依法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大力弘扬宪法法律精神,推动大地绿植、心中播绿、全面享绿成为时代新时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