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和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战略定位、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充分认识推进依法治林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能力,不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系,通过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和平林业生态建设保驾护航,切实推动和平林业生态在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情况
(一)推动学习宣传情况。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并召开班子会议,积极研究解决本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程度,全面、系统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真正做到学思用的贯通、知信行的统一。
(二)推动贯彻落实情况。一是健全普法学法工作机制。我局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同时制定2022年普法工作责任制清单,明确分管领导在分管领域的普法职责。我局的普法工作在领导的重视和各股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系统形成普法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做好部门内学法用法。我局相继印发了《和平县林业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平县林业局关于印发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三是结合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制度,我局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转变机关作风作为普法工作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且发挥好“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局班子成员在做好自身法治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开展集中研讨,切实提升班子成员的法治素养和能力,同时抓好中层以上干部重点学习。通过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将政策法规传达给各股室负责人,再由股室负责人组织股室人员具体学习,确保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四是局党组每月开展1-2次专题学习活动,通过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等党纪条规和系列重要讲话;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民法典》、《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广东省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专业法规等,有力地促进了林业系统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线上收看庭审现场1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1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法考试达82人次,合格率100%,优秀率达100%以上。
(三)推动解决问题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执法工作机制,建立统一指挥、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林业执法工作机制,加强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确保执法全面贯通“一盘棋”,充分发挥林业部门承担的职能作用。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增强工作责任感,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性。同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使执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有序。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编制全县林业系统政务公开目录,公开依法行政的具体事项,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建立林业窗口,公开公示并在网上发布林业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和工作动态,广泛接受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监督。四是组织各单位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展管理和执法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全面正确履行行政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精简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确保各项简政放权举措落地;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对林业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二是对涉林项目事项清单及操作流程、前置审批材料、容缺处置、事中事后监管、事项费用清单、中介服务等进行了统一规范,推进了项目审批的规范化、便利化。三是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和放管服工作要求,调整完善梳理了我局权责清单,并及时将调整的“两单两图”,予以公开。四是开展“减证便民”工作。根据要求,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认真梳理和规范前置申请材料,对凡是没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使审批程序更加优化、简化,减少了相关环节。五是落实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认真梳理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工作,并将相关内容录入到门户网站,及时为群众提供便利。六是加大对审批窗口的服务管理力度。认真分析窗口服务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落实整改工作。充分给驻厅窗口工作人员授权,细化内部分工,加强了规章制度的落实,杜绝空岗和缺勤现象发生,切实提高政务窗口工作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能,推进政务大厅林业窗口的规范化管理。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方面。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党组会议内部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一律通过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并印发《“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严格规范决策程序,确保林业系统的“三重一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高效决策。二是切实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林业政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全面公开了举报电话、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审批事项、审批条件、政策法律依据,使广大群众熟知有关林业的办事程序,明确自身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三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任广东佳益民律师事务所1名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常驻我局协助办理依法行政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四)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方面。一是在林业系统组织开展“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专项行动。按照“深入查找、标本兼治,积极应对、健全机制”的原则。通过对一批典型案件的全面梳理,分析和查找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强化林业主管部门的法治意识,切实解决当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和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全面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二是落实“三项制度”,切实履行林业法律法规所赋予林业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一方面执行会议审批制度。对林地审批、木材加工厂管理、重大林业执法案件先由各执法单位拿出初步意见,由森林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审核后提交党组会议讨论,集体研究决定。另一方面实行林业行政案件“三审”制。即所有查办的林业行政执法案件、行政处罚时必须先请示股室负责人审查,并经森林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审核后报请局长审批,对重大问题由局长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办案者依照程序执行,案件查办终结后,规范整理,立卷归档。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结合林业实际,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原因,在执法中做好宣传、解释、服务工作,紧密联系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予以化解矛盾,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坚持依法,统筹兼顾各相关群体的利益诉求,在协调利益关系中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高站位谋划推动,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执法部门配合抓的齐抓共管格局。二是建立健全机制。制订年度工作方案,建立了会议协调、定期督查、责任追究等机制,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定期研究及时上报。针对工作开展的实际,能及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任务,传达上级精神,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矛盾困难,落实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全力推动法治林业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依法履行林业行政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全面正确履行行政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精简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确保各项简政放权举措落地;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对林业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二是对涉林项目事项清单及操作流程、前置审批材料、容缺处置、事中事后监管、事项费用清单、中介服务等进行了统一规范,推进了项目审批的规范化、便利化。三是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和放管服工作要求,调整完善梳理了我局权责清单,并及时将调整的“两单两图”,予以公开。四是开展“减证便民”工作。根据要求,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认真梳理和规范前置申请材料,对凡是没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使审批程序更加优化、简化,减少了相关环节。五是落实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认真梳理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工作,并将相关内容录入到门户网站,及时为群众提供便利。六是加大对审批窗口的服务管理力度。认真分析窗口服务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落实整改工作。充分给驻厅窗口工作人员授权,细化内部分工,加强了规章制度的落实,杜绝空岗和缺勤现象发生,切实提高政务窗口工作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能,推进政务大厅林业窗口的规范化管理。
(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党组会议内部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一律通过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并印发《“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严格规范决策程序,确保林业系统的“三重一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高效决策。二是切实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林业政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全面公开了举报电话、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审批事项、审批条件、政策法律依据,使广大群众熟知有关林业的办事程序,明确自身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三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已聘任一名专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常驻我局协助办理依法行政事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一是在林业系统组织开展“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专项行动。按照“深入查找、标本兼治,积极应对、健全机制”的原则。通过对一批典型案件的全面梳理,分析和查找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强化林业主管部门的法治意识,切实解决当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和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全面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
二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落实“三项制度”,切实履行林业法律法规所赋予林业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一方面执行会议审批制度。对林地审批、木材加工厂管理、重大林业执法案件先由各执法单位拿出初步意见,由森林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审核后提交党组会议讨论,集体研究决定。另一方面实行林业行政案件“三审”制。即所有查办的林业行政执法案件、行政处罚时必须先请示股室负责人审查,并经森林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审核后报请局长审批,对重大问题由局长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办案者依照程序执行,案件查办终结后,规范整理,立卷归档。
三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将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及时在广东省执法信息平台公布。同时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政府法制建设任务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着力解决林业系统行政执法领域中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是严格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与文明人性执法相结合,不断加强执法联动,强化执法保障,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违法行为案件查办力度。加强林地管理。积极开展查处非法破坏林地和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方面对2013年以来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下发的279个图斑进行查处整改,目前已录入系统,下一步将对违法图斑开展查处;另一方面2022年下发的森林督查卫片检查图斑为225个,目前外内业工作已完成,对违法图斑进行查处整改中。做好征占用林服务工作。以保民生、保重点项目为原则,严格把好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关,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相关手续;截至目前,我县报送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复使用林地项目13宗,面积145.3921公顷,确保了我县民生、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为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做好林木采伐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做好采伐指标的调查设计,伐前设计、伐中检查督促、伐后验收的各项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核发林木采伐发证91份,蓄积40927立方米,控制在全年度的限额指标内。
五是切实抓好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理念,重点调解积案,及时受理符合条件的新发生山林纠纷案件,做到“能调则调、难调则控”。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县涉林矛盾纠纷共31宗,面积1582亩,化解14 宗,接待群众634人次。代表县政府行政复议6宗,代表县政府行政诉讼5宗。
(六)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意识。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我局根据河源市《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河府办〔2019〕9号)文件要求,涉及本单位的行政案件,严格遵守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法律义务出庭应诉。2022年,共出庭涉及我局林业行政登记案件次数15次。
四、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我局始终把法治宣传贯穿于护林防火、资源保护、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的全过程。一是开展了以《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为重点的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开展法治宣传讲座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爱林护林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充分发挥广播电台、网络、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法治宣传广度和深度,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3.12”植树节、安全生产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湿地周等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实效。围绕第九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及我省第四十一届“爱鸟周”等活动,发放环保宣传袋4000个,悬挂宣传横幅40条,宣传资料6000份,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2年,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及法治政府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我县是“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典型山区县,生态公益林林地面积占林地总面积的51%,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村民靠山吃山传统历史悠久。目前,我县依然存在有一大部分村民,靠经营林地作为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村民违法违规采伐公益林或天然林现象难于杜绝。二是农民建房等需求容易出现违法用地行为。农村农民建房、建墓、自然村村道扩宽等使用林地,容易引起未批占用的情况。同时由于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落后,政府尚未规划村级公墓设施建设,加上村民择山修墓的封建思想观念和传统风俗习惯,难以从短时间得到根本性改变。
(二)林业行政执法力量薄弱。一是办理临时征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逐年增多,林地监管工作面广线长、任务重、压力大、执法难,在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强化日常检查监督,形成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方面还有待加强;二是随着林业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由于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任务繁重,明显存在执法力量与担负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情况,再加上森林公安已经转隶到地方公安部门,县林业局派驻乡镇的林业工作站实行属地管理,造成林业行政执法力量严重缺乏,森林资源管护和依法治林工作面临巨大压力。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打算
2023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落实。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听取基层林业部门和利益相关者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实施后评估作为进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必要程序,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落实随机抽查检查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抓好职权调整事项的落实,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
(三)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林业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行全面梳理,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建议,力求破解行政执法工作难题。
(四)提高依法治林能力。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开展宪法、国家基本法、林业法律法规及政策等普法教育和培训。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开展全局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和平县林业局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