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办〔2021〕12号
林业系统各单位:
局党组会议是我局重要的集体决策会议,为完善我局党组会议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和决策效能,提高会议质量,规范局党组议事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一)议题范围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会议精神;
2、审议拟上报市林业局、县政府的重要事项;
3、审议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4、审议全局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5、审议拟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6、审议全局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7、全局重要性工作需研究讨论的事项
8、上级文件要求局党组会议研究的事项
9、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事项。
以上事项,由分管领导、各股室负责人提出交由办公室汇总列为会议议题。
(二)议题审核
拟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的议题,须在会前经过充分讨论、研究和协调,并经合法性审核,填写《和平县林业局局党组会议议题审定表》。准备不充分、没有任何材料的议题不安排上会。
二、按时报送议题
会议前根据工作安排,确定党组班子会议召开时间,并由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局领导及相关股室人员参会。报送议题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负责股室报送到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各股室要主动及时报送上会材料,班子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停止提交当次会议议题,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列入该次班子会讨论。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局党组会议议题预报统筹机制。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根据局实际工作情况决定,议题表及材料要报送至办公室统一汇总,由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
(二)议题提出单位要深入研究,精心准备议题文件,确保议题文件质量。
(三)议题分管领导负责文件审核把关。主要审核议题的必要性、合法性和可行性,把好文件的政治关、政策关、程序关、内容关、文字关和格式关,核实征求意见、主要问题协调和风险评估等情况。
(四)分管领导不能出席的会议,相关议题一般不列入会议议题清单。每次会议的议题应当适量安排,重大、紧急议题优先审议,重要议题可安排专题讨论。
和平县林业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