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交字〔2024〕3号
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局各股室、站,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
现将《和平县交通运输局开展交通运输行业2024年春运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和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2日
和平县交通运输局开展交通运输行业2024年春运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2024年春运期间运输安全,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2024年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和《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4年春运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河交安办〔2024〕5号)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行业2024年春运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春节运输安全,特制订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检查采取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自查,行业主管部门检查、督查的方式进行。自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为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自查自纠时间,2024年1月20日至1月31日为县交通运输局检查、市交通运输局督查时间,市交通运输局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大检查、大整改的工作范围
(一)全县所有客运企业、客运站场、客运车辆(旅游车辆)、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公交车、危货运输企业、危运车辆、机动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企业。
(二)全县辖区内所管辖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桥梁、公路危险路段和公路在建工程。
三、大检查、大整改的具体内容
(一)综合检查方面。
1.各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春运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2.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职履责情况。“两客一危一重货”企业负责人100%落实安全生产“八个一”措施:每月带队检查一次安全工作,每年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专题研究,每年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总结会,每年度组织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每年度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每年度参加一次应急演练,每年度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每年度参加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3.行业各单位维稳、消防安全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4.打击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营运、源头治超等执法工作情况。
5.交通在建项目和公路危险路段、重点桥梁、隧道。
(二)道路客、危、货运输企业及客、危、货运车辆方面。
1.有无制订春运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包括领导机构、管理人员和节日期间人员值班安排情况。
2.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情况,包括春运安全行车责任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车辆、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车辆档案、驾驶员档案和智能监控平台的值班值守等工作落实情况。
3.驾驶员管理情况。包括驾驶员有无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药后驾驶、毒驾和超速驾驶,有无落实好驾驶员“面对面”向旅客安全承诺宣誓,有无参加春运安全教育学习,长途客运车辆有无配足驾驶员以及询问告知制度执行情况。
4.客运车辆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营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严格落实客车夜间行驶的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每日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的客运车辆应当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在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日间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2小时,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规定,客运班车安装智能监控或汽车行驶记录仪正常使用情况,营运车辆安全检查情况。包括参与节日运输的车辆技术状况是否符合要求,车辆维护是否按时进行,车辆消防及应急器材是否齐全有效,保险是否有效期内,车辆有无越线、超范围经营,报班例检有无按规定执行,省际、市际、县际营运客车、旅游包车智能监控是否正常有效、企业监管平台是否正常有效,有无安排人员值班,车辆技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5.企业有无明确安全责任,签订合同,节日期间企业与司机有无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6.客运站场管理情况。包括有无严格执行车辆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和报班例检制度,有无专职车辆安检员和“三品”检查员,有无检查记录,有无接纳无牌证车辆进站配客,有无超载或安检不合格的车辆配客出站,有无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有无执行驾驶员在发班前开展“面对面”安全承诺宣誓和播放“安全告知”。
7.从业人员管理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档案是否健全,是否持相应证件,是否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8.加强客运车辆经营行为监管,一律禁止客运车辆违法包车经营、越线经营、越线行驶和站外经营、有无晚上10点至凌晨6时在三级以下公路运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9.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三)危货运输企业和危货运输车辆方面。
1.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各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危险货物运输登记制度,主要内容包括托运单位、受理时间、收货单位名称和地点、品名、编号、重量、承运车辆牌照号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姓名和驾驶员、押运员“三级教育”及档案等;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订、应急培训、应急物资等。
2.危运车辆安全设施情况。包括车辆技术等级是否达到一级,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是否年审有效,危货运输标志灯、牌有无悬挂,证件是否齐全,车厢底板、栏板是否完好牢固,排气管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是否有效,电路系统有无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装置,车辆有无安装合格的静电导带,有无按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和防火面具、三角木,槽罐容器有无质监部门核发的有效合格证或使用证,车辆有无安装智能监控、企业监管平台是否正常使用。
3.从业人员管理情况。包括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有无从业资格证或操作证,从业人员对危险品运输及突发事故处理方法掌握是否熟练,是否接受培训教育。
4.经营和安全管理情况。包括车辆调度记录、行车日志和行车记录、车辆维修保养资料是否完整。
5.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四)驾驶员培训机构及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方面。
1.有无制订春运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有无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有无安排节日人员值班等工作。
2.驾驶员培训机构有无培训场地、有无训练设施、有无固定师资及是否在指定场地、线路训练。
3.教练员在驾培中有无持证上岗,有无饮酒、脱岗等违法违规行为。
4.落实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排行榜制度,完善驾驶员培训机构退出机制。
5.强化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培训管理,健全驾驶员档案、培训教育、职业健康等,督促企业落实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认真审查客运驾驶员准驾记录,不得使用准驾车型不相符的驾驶员,凡是近三年有重大以上负有同等(含同等)事故责任、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1年内2次超员20%以上或1次超员50%以上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完结的驾驶员,一律不得驾驶客运车辆从事营运,完善黑名单制度和从业驾驶员淘汰机制,运输企业聘请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由运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录用,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
6.学员培训学习、考试及台账情况。
7.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五)机动车维修企业方面。
1.有无制订春运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有无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有无安排节日人员值班,有无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有无建立台帐等。
2.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效,有无沙箱、水箱,用电线路是否良好。
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应急培训学习情况。
4.有无违规住人和防火隔离情况。
5.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资质情况,整治无备案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业务,对不符合资质的维修业户进行整顿,经整治不合格的坚决取缔。
(六)公路、公路桥梁和交通建设工程方面。
1.有无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有无制订公路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节日人员值班等情况。
2.管养公路的巡查和养护工作情况。
3.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警示、安全防护设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4.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公路安保设施情况,特别是陡坡、急弯、高填方、高边坡、临崖、临水、临沟公路的标志、标线、指示牌、警示牌、警示桩、防撞栏(墙)、防护墩设置情况;
5.危桥及承载力不足桥梁安全警示标志、告知牌、防护措施、限载、限高措施等情况;
6.公路在建施工企业有无制订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节日人员值班,是否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有无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工作,有无完善安全生产台账,有无施工方案,有无检查记录。
7.施工现场是否围蔽,工程施工路段标志、警示牌、警戒桩线设置和施工安全情况。
8.对不符合通车条件的道路,竖立警示标牌,禁止营运客车通行,并要设置防撞栏、防护墩。
9.施工现场人员居住宿舍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用电是否安全。
10.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四、大检查、大整改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抓好此次大检查大整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决定成立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2024年春运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徐风雷局长担任,副组长:吴伟泽、黄小龙、黄振新、罗显华、凌伟国,成员:张增高、黄洪镇、刘伟坚、曾志文、吴志坚、曹彬彬、罗汉良、黄聪、黄萍莉、黄红卫、林嘉朗、林益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法制股,由张增高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并要求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要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放在当前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切实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行动抓紧、抓细、抓实,确保春运期间运输安全。
(二)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监管到位。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尤其是道路运输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局监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局执法大队要加大打击全县范围内客运、货运、危运运输车辆等非法营运、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力度;运输管理股、公交股、交管总站负责所监管的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局基建管理股,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负责所管辖公路、桥梁、隧道、涵洞及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局安委办对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
(三)加强春运期间应急值守。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做好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准备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有急能应,应则妥善”。当发生突发事件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第一时间要到达现场,应急人员及时进行应急救援,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不得迟报、瞒报,并要抓紧妥善处理事故,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减少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四)及时报送工作情况。为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情况和整改进度,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行动总结及信息报送工作,并于2024年1月19日前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领导机构、节日值班表(含自查记录表一、二、三、四、五)书面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安全法制股。各个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改情况由各组形成书面并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县交通运输局安全法制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