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和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沼气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4年1月22日-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和平县阳明镇东堤路49号,邮编:51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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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
2024年1月22日
索引号: | 11441624007277213A/2024-0001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河源市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22 |
名称: |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1-22 | |
主题词: |
根据和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沼气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4年1月22日-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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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