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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和平县古寨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40072777072/2024-00012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古寨镇 成文日期: 2024-05-20
名称: 关于印发《古寨镇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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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古寨镇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9  浏览次数:-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古寨镇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和平县古寨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古寨镇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河源市加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方案》以及《和平县打击非法采砂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扫黑除恶斗争和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大联合打击非法采砂的力度,遏制我镇河道、水库非法偷采河砂行为,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及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大对非法采砂联合执法力度,整合资源,依法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彻底取缔、清除非法采砂,确保全镇水环境安全和公共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我镇为主体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镇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后勤保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成立由水务、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应急、执法、司法等部门组成的打击非法采砂领导小组,加强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并结合扫黑除恶斗争和河长制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对“禁而不止”的现象,做到“零容忍、重打击”。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河道采砂的管理,现成立古寨镇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曾红卫   党委书记

  副  组 长:曹 逸   党委副书记、镇长

  执 行 组 长:叶海连  党委副书记

  成    员: 罗小铃  人大专职主席

  黄亿平   党委副书记

  林彩云   党委委员、副镇长

  梁文艺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高卓豪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林 威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肖建光   人大专职副主席

  叶春生   副镇长

  陈纪要   古寨派出所所长

  谢伯健   财政结算中心主任

  王丽芹   古寨司法所负责人

  王军浩   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梁志艺   农办负责人

  叶鸿飞   应急办主任

  陈春桃   农林水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林水服务中心,由陈春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非法采砂整治行动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4年3月)

  制定出台全镇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联合机制和保障机制,明确各部门责任。同时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阶段(2024年4月-2026年4月)

  各村(居)应当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河道沿岸的非法采砂场、堆砂场、三无采砂船等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并结合群众举报、巡查反馈的信息进行明察暗访,全面掌握本辖区内河道非法采砂场的数量、规模、人员等信息,并将摸排信息整理定期上报镇农林水服务中心。在此基础上,镇村河长要加强巡河,包村领导带队巡查所包村的河道,压实所包村居的排查打击违法采砂职责,当天值班领导负责当天带队巡河排查管控。镇农林水服务中心要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积极上报给县水务部门,掌握情况后应立即启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取缔非法采砂场,查处偷采设备和工具,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重点案件。

  (三)加强日常监管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24年-2026年)

  按照河长制有关要求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保障执法经费,完善执法条件和各项机制,加强对河道采砂的日常监管。

  五、执法任务

  (一)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取缔非法采砂场,依法处理非法采砂车辆、采砂船只和偷采人员,保护河道水资源、水生态和水安全。

  (二)依法、依规对可采区进行检查,对在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采砂期限、开采量、作业工具和作业时间进行管控。严禁采砂船不按批准的采砂范围、时间进行乱采滥挖,以及采砂船不按规定将河砂堆放在划定的堆砂场范围内等违规行为。

  (三)加强巡查管控,保持高压态势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加强管控,组成由水务、公安、自然资源、交通、应急等多部门联合执法队,针对近年来非法采砂“机动灵活、昼伏夜出”的特点对重点河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确保对非法采砂苗头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时查处。

  六、行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本次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是我镇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涉及民生和确保水安全、水秩序的重要举措,各村(居)、各部门要按方案要求,协调各方力量,落实工作经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务求实效。

  (二)加强督导,严格问责。各村(居)要定期上报本村(居)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的情况。镇政府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导工作组,对重点河段、区域打击非法采砂工作进行检查,对摸排情况不清、打击不力的村(居)、部门进行问责、追责。

  (三)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工作协调配合,真抓实干,进一步加大对河道的非法采砂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办案效率。行动期间,各村(居)、各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建立专项排查沟通联络机制,确保信息畅顺;执法中发现的情况、违法线索和问题要及时协调,互通情况,最大程度的发挥各部门的整体合力。

  (四)建立媒体联系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联合有关媒体对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成效进行跟踪报道,对非法盗采河砂的行为进行曝光,对河道采砂文明守法进行公益宣传,通过舆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