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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和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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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1624007277125U/2023-00018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3-02-23
名称: 公民收养小孩入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23
主题词:

公民收养小孩入户

发布日期:2023-02-23  浏览次数:-

  (一)审批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申请收养小孩入户。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收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县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