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和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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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1624007277125U/2023-00018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3-02-23
名称:
公民收养小孩入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23
主题词:
文件状态:
现行有效
公民收养小孩入户
发布日期:2023-02-23 浏览次数:
-
(一)审批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申请收养小孩入户。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收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县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