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字〔2022〕36号
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关于调整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粤见义勇为(2021)1号)、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征求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彭真平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副主任:陈宏畅 县教育局副局长
刘碧谊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办主任
何 泉 县财政局副局长
谢妙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 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池志勇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徐锋剑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王拥先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成 员:叶文威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黄威武 县教育局德育股股长
杨小娜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负责人
陈培蓓 县司法局人事股负责人
钟颖鑫 县财政局行政政法股股长
刘春红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股股长
梁通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股长
徐军强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和军休管理股股长
苏林兴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我委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县见义勇为相关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704室),由王拥先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见义勇为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和平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和平县公安局代章)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