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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和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4007277125U/2020-00024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0-04-28
名称: 关于印发《全县公安交警系统“减量控大2020”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和公字〔2020〕28号 发布日期: 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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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县公安交警系统“减量控大2020”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4  浏览次数:-

和公字〔2020〕28号

各派出所、局直属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决策部署,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县局决定2020年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公安交警系统“减量控大2020”专项行动。现将《全县公安交警系统“减量控大2020”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传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和平县公安局

  2020年4月28日

  全县公安交警系统“减量控大2020”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总体要求,全力抓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县局决定2020年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公安交警系统“减量控大2020”专项行动,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防范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为出发点,通过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公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效率、部门协同联动整治攻坚等六项提升工程,进一步巩固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成果,坚决确保实现“三个下降、两个零发生、一个上升”的工作目标,即: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9%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出现反弹,重要节假日较大交通事故零发生,“两客一危”车辆车均事故率同比下降,重大交通事故零发生,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确保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全县交警系统“减量控大2020”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洪谊担任组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周向群大队长担任副组长,交警大队其他大队领导及各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项办”),设在交警大队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专项行动。

  三、行动措施

  (一)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工程

  1.开展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清理。坚持隐患清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滚动清理8类(“两客一危”、重型货车、重型挂车、“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农村面包车)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隐患,持续推进提升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充分利用“鹰眼”、稽查布控系统等科技手段,从严打击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系统已注销等隐患车辆上道路行驶,督促车主、驾驶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加快淘汰“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

  2.强化机动车及驾驶人准入管理。开展机动车登记查验集中检查整治,重点检查监管系统应用、检验机构违规等情况,严禁为不符合标准车辆办理登记。对驾龄在3年内的驾驶人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启动对考试发证过程的倒查程序。推进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业务实行网上申请、在线学习和实时监督。

  3.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事故多发路段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市、县督办工作,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党委政府督促开展治理。深入推动业主单位在危险路段完善灯光照明、标志标线和警示提示装置,进一步提升护栏安全防护等级。推动交通公路部门建设、升级国省道干线重点路段和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在国省道沿线合并减少支路开口,开展支路接入主路路口“坡改平”治理。会同公路管理部门深化开展“平安村口”和“一灯一带”建设工作。整治公路穿村过镇路段安全环境,推动“马路市场”清理整治,清理视距遮挡,完善照明设施,全面提升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安全水平。

  (二)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提升工程

  1.提升城市行人出行安全水平。排查行人、非机动车事故多发点段,完善行人过街设施、机非隔离设施和机动车让行提示设施。持续深化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工作,对重点路口进行专项治理,全县每月逢“10”为全县统一行动日。规范行人交通行为,提升行人安全意识,严查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2.提升城市非机动车出行安全水平。完善非机动车道建设,科学设置路内停车泊位,治理违法占道停车,保障非机动车通行空间的连续性、安全性。规范非机动车通行秩序,严查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未依法登记等违法行为。加快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加强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

  3.提升城市机动车出行安全水平。加强机动车通行秩序管理,加大酒驾醉驾、假牌套牌、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让行等违法查处力度。严管重型货车、渣土车,严查超限超载、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开展“零酒驾”创建活动,推出一批“零酒驾”街道、社区和单位。充分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强化数据分析研判,提升查处无证驾驶、开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能力。

  (三)公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1.深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优化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建立布控查控配套工作制度,推广车辆查控分级标准,推进车辆布控联网联控,强化重点道路重点点位交通监控设备联网联控,推进集成指挥平台和警务通APP实战应用。

  2.组织开展普通国省道示范创建活动。按照“抓基础、补短板、建机制、强科技”原则,确定国道G358K701至K718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智能化设备设施建设,提升公路安全防护水平;以智慧交警大队(中队)和视频监控、流量检测、事件监测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应用为依托,为交通疏导和风险管控提供支撑;合理布建交警执法站,规范警用装备配备,优化固定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网上巡查与网下处置相结合勤务管理模式,健全全路段跨区域交通协同管控机制;从严整治交通违法行为,重点严查普通国省道6类(超速行驶、逆向行驶、无证驾驶、货车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完善四车道以上路段中央隔离设施、穿村过镇路段交通信号灯、人行通道及照明设施等,改善视距不良路段路口,年内普通国省道交通事故同比下降6%以上。

  4.完善警保合作农村两站两员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落实乡镇政府农村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农村“两站两员”特别是交通安全劝导员经费保障。加快实施“路长制”,构建公安交警、路长、劝导员各司其职的农村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深化警保合作,分类推进一级、二级、三级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年内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个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探索建立“劝导+服务+快处快赔”新模式。7月底前,在2019年已建成的23个警保合作劝导站完成视频系统建设,其他劝导站创造条件建设视频系统。推动农村派出所民警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5.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以国省道6类(超速行驶、逆向行驶、无证驾驶、货车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农村7类(农村面包车超员、农村客运以及延伸到农村的公交客运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为重点,持续开展普通国省道通行秩序整治和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整治,年内实现普通国省道百公里事故死亡人数均同比减少6%的目标。深化酒驾醉驾治理,组织运输、饮食、娱乐等行业开展“零酒驾”示范单位创建行动,年内酒驾醉驾人均查处数量达到或超过全省人均查处基数。

  (四)全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提升工程

  1.突出重点人群主题宣传教育。持续推进交通安全“七进”、交通安全示范单位评选等工作,切实提升驾驶人群体的安全守法意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规范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严格按照《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驾驶常识培训,从初学阶段开始筑牢安全第一的理念;联合教育部门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学校,年内实现全县中小学校全覆盖,尤其注重幼儿园和小学3年级以下学生的交通安全素质养成教育;推动我县高校团委组建文明交通志愿小分队,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加全省全市交通安全宣传作品创意大赛,踊跃参与文明交通志愿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一带一盔”主题宣传活动,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

  2.突出重点时段主题宣传教育。提档升级“全国交通安全日”品牌影响力,发挥社会力量,创新公益宣传,提高“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全民参与度。通过当地自媒体、广播等传统媒体客户端,在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各专项行动情况,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的氛围,特别是在取得阶段性战果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展示专项行动成效。

  3.突出安全隐患曝光警示宣传。提前请县道安办每月通过新闻媒体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的重点车辆驾驶人,公告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持续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定期向社会发布专项行动中重点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性质恶劣或者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的案例案件,及时向社会曝光并公布处理情况,正确引导舆论。

  4.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创建行动。联合有关单位、部门、行业组织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示范点创建和宣教基地建设工作,形成社会宣传氛围。动员公益组织力量,传播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及成果,获得社会各界支持,发动全社会自觉加入到构建交通安全预警防线中来,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获得感、满意度。

  5.开展交通安全公益性宣传。联合宣传、网信、广电部门建立公益宣传长效合作机制,在本地主流传统媒体和门户热点网站刊播投放交通安全公益宣传作品,年内县广播电视机构刊播率不低于90%,每月频次不少于30条。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公交公司、客运站场等单位,在主要交通枢纽的户外大屏、宣传栏、广告屏等设备长期投放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广告,每月定期更新内容。积极协调应急部门、电信运营商在节假日、重大突发事件前后向交通参与者免费推送交通安全提示短信。

  (五)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效率提升工程

  1.健全应急协作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六部门《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公通字〔2019〕108号),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当前,重点联合卫生健康、银保监部门建立“警保医”合作长效机制,布建交通事故救援点、专业定点医院,组建重伤救治医疗专家库,实施快速精准有效的专业救治,努力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率。积极推广直升机救援模式,减少突发事件处置时间,降低二次事故风险。

  2.推广应用轻微事故快处快赔服务。联合银保监部门进一步强化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线上线下定责、定损理赔服务,全面提升快处快赔率;年底前,通过快处快赔途径处理轻微事故起数占轻微事故总量比例要不低于70%,其中“广东110”互联网报警平台快处快赔比例要不低于15%。

  3.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全面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社会救助为重点,进一步扩大救治范围,提高救助基金资金使用率和受伤人员救治率,提升救助基金社会效果。加强资金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或组织审计,推广使用“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系统”。6月底前,使用救助基金管理系统申请社会救助比例达50%,年内达80%。

  (六)部门协同联动整治攻坚提升工程

  1.开展重点车辆专项整治。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客运行业清理整顿,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营运、只挂不管等突出问题,督促运输、旅游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和营运车辆保养维护。协同建立旅游客运等“两客一危”车辆信息通报核查机制,及时将外省外市籍车辆违规违法行为通告外省外市许可机关,对违法违规次数较多车辆予以重点监管。配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探索建立轻型货车交通安全监管机制,严格车辆检验监督和注册登记管理,集中排查整治“大吨小标”问题。5辆以上“两客一危”企业全面推广“企业画像”工作方法,6月底前,实现每月企业信息采集率、推送率均达100%的目标。贯彻落实六部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配合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治理。

  2.加大超限超载治理力度。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机制,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坚持“定点治超、流动治超、高速入口治超、货运源头治超、数据共享治超”五同步,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每月至少开展2次全县异地交叉治超行动。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入口治超”配套设施和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设备建设,加快推进全县源头治超监管平台建设,年底前至少要在普通公路建设1个超限检测站并投入使用,年底前力争将重点货运源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规定的9类货物集散地、装卸场地)全部接入平台实行24小时监管。深入开展“百吨王”整治,扩大整治范围,年内现场查处货运车辆超载30%以上、“百吨王”严重交通违法数量同比上升。

  3.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利用道安办平台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通行秩序,重点开展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摩电逆向行驶、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等五类严重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组织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推进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减少超标车、非标车生产、销售和违法上道路行驶,年内对上述五类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量同比上升10%以上;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以上;摩托车戴头盔率达 60%以上;摩托车超员违法比例低于20%。

  4.开展交通事故调查问责。对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一律开展深度调查,并以当地安委办或者公安局名义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隐患整改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并及时报送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对符合条件的死亡1人以上生产经营性责任事故开展调查,全县每月完成至少2宗。事故调查过程中,对运输企业(单位),重点查清涉事企业(单位)所属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及车辆报废、检验情况,所属车辆日常营运管理情况,超限超载车辆所属运输企业及货物装载企业安全管理情况,车辆驾驶人的招聘、安全教育和管理情况,重点车辆监控平台的运作、管理情况;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重点查清监管职责履行情况等;对农村道路的安全管理,要重点查清“两站两员”的实体化运作及乡、镇政府职责履行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减量控大2020”专项行动是2020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细化措施,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落实。要明确每项任务的主责部门、配合部门,加强内部协作配合,落实责任分工,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二)加强督导检查。要细化工作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县局将适时通报行动进展情况,同时组织工作组不间断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后、问题突出的中队进行通报、约谈;对问题突出、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严格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工作评价。依据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等提取的数据及各中队上报的工作材料对各中队交通管理工作成绩“一月一评价,一月一通报”。全年成绩将以每月平均成绩为基础,综合各中队重点工作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涉交通安全社会舆情管控等情况进行评定。同时,县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市交警支队2020年的工作重点,适当调整评价项目。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加强情况掌握和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8日12时前上报各类佐证材料,专项办每月5日前统计梳理各中队上月工作情况及数据,并于每月15日前通报评价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