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所,县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和平县公安机关2020年学生返校安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和平县公安局
2020年4月23日
和平县公安机关2020年学生返校
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校园安全工作,切实做好我县校园安全工作,预防发生涉校师生安全事件,全面做好校园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文件精神,结合4月23日下午省厅召开的全省公安机关加强学校返校安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组织机构
根据县局的工作部署,为加强2020年春季学生返校安全防范工作,特成立和平县公安机关2020年学生返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坚强(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张永浩(党委委员 副局长)
黄洪谊(党委委员 副局长)
林育生(党委委员)
何远浩(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成 员:治安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国保大队、情报信息中心、缉毒大队、监督室及各辖区派出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二、任务目标
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会议精神,为2020年我县学生返校安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切实履行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的政治责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通过组织开展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和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达到“三严防、二提升、二推进”的任务目标,即:严防发生涉校侵害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严防发生涉校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敏感事件;进一步提升涉校案事件打击预防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进一步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校园安全常态化警务运行机制建设。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三、主要措施
刑警、交警、巡警、国保、情报中心、治安、缉毒、特警、消防等部门要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严整安全隐患、严控重点人员、严管精神病人、严密防控网络、严打涉校犯罪、严格督导检查”等“六严”重点措施,全力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
(一)严整安全隐患。各部门要结合“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迅速会同教育、综治部门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安全大检查,逐一梳理检查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防范情况、校园周边治安情况等,坚决把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排查清楚。对发现的治安乱点,要开展集中整治,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督办责任人,限期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报告党委、政府协调解决。要建立经常性的定期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逐一登记建档,限期解决问题。
(二)严控重点人员。国保、禁毒、治安、派出所等部门要结合“缉枪治爆”、2020飓风行动等专项行动,深入学校、幼儿园和周边社区、村镇,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摸排,及时发现与学校有矛盾纠纷的重点人员,指定专人开展化解工作;对不能及时化解的,要部署落实相关人员的管控措施。同时,对校园周边其他各类重点人和社区矫正对象,特别是对社会不满、有可能铤而走险报复社会的,要进行全面梳理、滚动排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社区、家庭落实稳控措施。
(三)严管精神病人。要针对春季精神疾病高发的特点,重点发现肇事肇祸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特别是在学校周边的,要掌握其基本情况和现实状况,会同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根据病人症状及对家庭、社会的影响程度进行风险评估,并据此分别采取依法强制送院治疗、督促家属送医治疗、商请卫生部门定期随访随诊等措施,确保服务、管控工作到位。对家庭贫困、无力用药的精神病人,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协调卫生、民政部门解决基本用药费用,确保其得到基本治疗,努力消除隐患。对精神病人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及各类公场所轻微滋事、扰乱秩序的,要迅速出警处置,严防发生恶性案件。
(四)严密防控网络。巡警、交警、派出所等部门,要结合县公安局制定的《2020年和平县公安机关“护校安园”警力配置明细表》(详见附件)进一步强化对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上放学等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工作,注重整合警力资源,科学调整勤务部署,逐步实现上学放学时段在校园门口及周边“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要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积极发挥乡镇、街道基层政权组织和村(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要针对村办学校、教学点和未登记注册幼儿园安全防范基础薄弱的实际,积极协调落实乡镇、村委、校园共同负责制,探索学校教职工、家长、治安积极分子等多种力量共同参与的校园安全防范措施。要会同教育、综治等部门,狠抓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要根据城区、城郊接合部、农村等校园的不同情况实行分级分类指导,大力推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努力实现“专兼职保卫人员配备到位、物防设施设备配备到位、监控报警设备配备到位”。
(五)严打涉校犯罪。刑警、国保、网警、缉毒、治安等部门要对涉校侵害师生违法犯罪活动坚持“零容忍”,深入摸排各类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专案专人,一包到底,快速侦办。对重大线索,局党委要挂牌督办并协助侦办。对涉校在逃犯罪嫌疑人要全部上网追逃,尽快缉拿归案。对可能是系列或流窜犯罪的案件,要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并案侦查,全力突破。
(六)严格督导检查。纪检、督察、治安等部门要与综治、教育等部门联手,派出专门力量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状况,督促落实《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做好新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校园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要到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校园安全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主动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方案、细化职责任务,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问题解决要到位。要在全面开展各项工作的同时,针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的要求,分阶段突出工作重点,攻克工作难点,力争把影响校园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到位。
(三)责任落实要到位。各单位要建立单位“一把手”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辖区派出所所长为直接责任人的校园周边治安责任制,狠抓工作落实。要建立督导考核工作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校园周边治安混乱、重点人漏管失控等导致发生涉校重大、恶性案事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坚决做到“出事即问责,一查即到底”。
(四)协作配合要到位。要会同综治、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分析研判校园及周边治安形势,定期检查评估安全防范效果,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格局。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做好有关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12月23日前报全年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