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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和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全部
索引号: 11441624007277125U/2013-00001 分类:
发布机构: 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13-03-20
名称: 2012年和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3-03-25
主题词:

2012年和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2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和平县公安局(以下简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按照县公安局和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条例》及中央、省、县、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有效拓展了公安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有力推动了公安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步、迈上了新台阶。

  (一)继续强化组织领导。我局一直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坚持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体系。2012年,我局根据领导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并相应地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实行统一指导、统一协调、统一推进、统一监督,逐层逐级地把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完善优化工作流程。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机制,我局主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在各相关业务部门指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审批、落实等日常工作;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业务部门审核、保密机构把关、分管领导审批、指挥中心统一发布”的程序,对公开信息严格实行层层审核把关,以防造成失(泄)密事故,全年全县公安机关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造成的失(泄)密事件。同时,我局还结合公安信息化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完善主动公开等各类公开的相关机制和流程,针对不同业务类型规范各类业务申办表格,启用统一、规范格式的咨询答复文书。一年来,通过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有效提高了公安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有力保障了公安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三)拓展公开深度及广度。为方便公众获取信息,提高警务工作透明度和服务群众能力水平,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丰富公开形式及内容,通过多种媒介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更新政务信息,结合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五建五促进”等活动,组织民警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宣传公安工作,并积极开展户外宣传活动,广泛张贴宣传海报,多方位派发宣传资料,最大限度地让群众知悉有关的公安业务工作和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牌、证、照申领程序、途径,更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通过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使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重点工作部署迅速传播社会,及时让公众了解公安重要决策、重点工作进展和重大事件发生、发展过程,有效满足了广大公众的知情权,进一步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强“平安河源”网及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平公安”模块的信息上报工作,不断拓展网上受理、审批、报警、咨询、监督等服务渠道,着力强化网站信息公开、网上服务、警民联系等功能,紧扣群众关注的热点及时推出一些贴近群众生活的网上便民服务措施。目前,我局重要政务信息以及规范性文件、重大工作部署、专项行动和便民利民措施等,基本做到第一时间在“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的网站上公开,同时,加强公安微博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对重大警务活动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主要通过平安河源网站、公安微博、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近3100多条,公开内容主要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县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一是大力发挥门户网站核心平台作用,及时公布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和重大工作部署等重要信息,对重大突发社会公共安全和涉警事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及时更新公开信息申请表下载、政府信息公开导引、信息检索、电话系统查询等相关服务内容,并根据《条例》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发布《2011年和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供全文电子版下载。二是加大公安微博应用力度,及时发布事实真相,有效引导社情舆论,进一步提高信息传播速度和效率,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有力,信息公开所覆盖的群体和范围也更为广泛。三是进一步加强与省、市、县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精心策划、宣传有关“粤安12”专项行动、社会管理创新等公安重点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注。四是针对2012年省委和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的“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公安局是“三打”的主力军之一,是“三打”中的“打击欺行霸市”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我局及时主动公布了“打欺”的举报电话号码和网上举报邮箱号码,收到了非常好和效果,有力地打击了欺行霸市违法行为,为我县的“三打”行动作出重要贡献。五是根据实际需要优化设置公众查阅点,在出入境、户政、交管办证大厅等服务窗口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资料,并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民警咨询岗服务等各种方式公开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2项,分别是我局招收治安协管员公告和公安机关职能说明,两项均依照规定及时予以了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2年,我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咨询500多人次(多数为网站咨询),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出入境管理、户政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执法监督、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和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新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公安机关是重要涉密部门,涉密信息比重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量;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今后工作,我们将继续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水平,全力推动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进步发展。

  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加大网上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公开重点,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按照“服务措施一网办”工作要求,把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结合起来,推动公安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全力打造“阳光警务”。加大微博等网络新形媒体的应用力度,充分发挥其“短、精、快、广”的传播特点及优势,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

  二是进一步提高规范公开水平。健全相关监督保障及责任追究制度,对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或造成工作失误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并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强化信息发布保密工作,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严密防范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失(泄)密事故。

  三是进一步加强检查指导工作。继续加强对全县各级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在抓好县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制定工作规划,适时组织开展全县性检查、评议和考核工作,通过督导检查,全面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大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力度,全力推动全县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针对全县公安机关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调查研究,注意取长补短,总结推广经验,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及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工作实效。

  和平县公安局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