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通字〔2018〕28号
各派出所、局直各单位:
根据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和府办明电〔2018〕93号)明传精神,为全力抓好本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实施目录及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编制等工作,推进全县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和平县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领导机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谢火桥(党委副书记、政委)
副组长:伍伟平(党委副书记)
黄光才(党委委员、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曾文卫(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徐国万(法制大队大队长)
袁冬云(交警大队教导员)
联络员:①治安部门联络员:张水运
治安部门联络员:陈志常
治安部门联络员:陈玉梅
②交警部门联络员:陈新梅
③法制部门联络员:黄红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由法制大队大队长徐国万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行动小组及联络员主要工作职责:
1、及时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做好牵头业务开展工作。认真研读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组织本部门配合省、市、县完成全省行政权力事项实施目录及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编制等工作;
2、积极加强与行政服务中心、县编办及县法制部门的协调沟通,掌握信息,明确目标;
3、按照上级的规定要求及时间节点,完成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及其它类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以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编制和发布;
4、按照上级的规定要求及时间节点,完成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类事项实施清单的编制及发布等工作;
5、及时掌握牵头部门组织的行政权力事项实施目录及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编制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并做好各类数据统计及材料的上报等工作;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和平县公安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