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河源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程》(河委办发〔2015〕10号)要求及河政字〔2017〕25号的通知,深圳市维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接了和平县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和平县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
二、项目建设背景
为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开展能源生产消费绿色转型示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拟在和平县全县区域开展和平县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
三、项目概况
项目拟利用和平县政府控制的屋顶布设屋面光伏,根据和平县的测绘资料,项目涉及的屋顶面积为537649.29平方米,可利用面积为420836.45平方米,建筑属性包含有教育建筑、政府单位、医疗建筑、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厂房等,设计总装机容量约80MW,标准年发电量为8875.13万kWh;总投资约34970.81万元,建设周期为24个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政府、企事业单位、群众等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1、项目建设对地方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2、项目建设对周边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3、项目建设对当地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4、项目建设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5、项目建设对您的经济状况的影响;6、对项目工程建设方案的意见;7、其它意见和建议也可提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即2023年08月04日-08月08日),公众可将意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反映,表达对和平县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