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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和平县东水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4007277723P/2025-00010 分类: 综合政务、通知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东水镇 成文日期: 2025-06-30
名称: 关于印发东水镇2025年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东府发〔2025〕7号 发布日期: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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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水镇2025年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01  浏览次数:-

东府发〔2025〕7号

各村(居)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东水镇2025年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和平县东水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东水镇2025年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一般溺水事故发生,坚决避免较大以上溺水事故,根据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防溺水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着力在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层级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共防共治体系、狠抓末端落实上持续用力,不断提升全镇各部门主动预防学生溺水的能力水平,切实织牢织密防溺水“安全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负责、失职追责,持续健全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防溺水工作责任体系。通过开展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和保障体系,强化各职能部门工作联动,完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制度,提高我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一般溺水事故发生,坚决避免较大以上溺水事故。

  三、工作机构

  成立东水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镇长曾芳同志任组长,全镇各相关部门、各村(居)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镇政府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部署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牢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的法定责任,扎实做好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各村(居)委会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动作为,把防范学生溺水专项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镇、村(居)两级防溺水安全员的组织管理与业务培训,突出抓好节假日学生离开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缺乏监管等薄弱环节,加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水域的巡查治理力度,完善好重点水域警示防护设施,发现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快速处理,最大程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造成中小学生溺水伤害事故的监护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劝诫、制止。

  (二)全镇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强化防溺水宣传教育,将防溺水安全教育列为学校安全管理的工作重点和重要议事议题,广泛深入宣讲防溺水安全知识,明确防溺水要求,增强学生及家长安全风险意识,压实家长安全监护责任,有效落实好防溺水“十二项必须”要求。

  (三)宣传部门要发挥好主流媒体力量及新媒体力量,定时或不定时多频次宣传防溺水要求及安全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工商信部门要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高频次发送防溺水安全短信提示,加大防溺水安全宣传力度和广度。

  (五)派出所要发挥维护公共安全的主力军作用,安排巡警、辅警等警力,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危险水域和重要河段的巡查巡防,发现溺水安全风险隐患和紧急险情,及时妥善处置;对不履行监护职责、造成中小学生溺水伤害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快速处置。

  (六)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水池、水坑的监管,督促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及时回填的要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七)水务、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职责加强对山塘、水库、河流、湖泊、养殖鱼塘等水域的监管,督促责任主体单位在水域重要入口等地段落实防溺水安全警示牌、防护栏等安全警示措施,及时维修或更换存在损坏、不清晰、不醒目等情况的警示牌、防护栏等,并安排专人加强巡防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妥善处置。

  (八)镇卫生院及各村(居)家庭医生要深入校园、村(居)开展防溺水公益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同时开通溺水急救绿色通道,尽最大努力救治溺水者。

  (九)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应急救援队(消防队)员在重点时段加强对主要河流等水域的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妥善处置。

  (十)民政、关工委、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对村(居)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存在困难的家庭,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关爱帮扶,开展形式多样的暖心爱心活动,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丰富广大青少年儿童假期生活。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镇相关部门、各村(居)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从严从实从细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结合2025年防范学生溺水“深调研”工作,精心组织实施2025年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按照《河源市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指引》(附件1),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学校和家长“四方责任”,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坚决筑牢织密学生安全防护网。

  (二)强化谋划部署。镇相关部门、各村(居)要认真学习借鉴“廉江模式”和潮南“竹仔鱼”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辖区实际,迅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制定本镇年度防溺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全镇根据工作方案,落实各项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学生溺水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快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制度建设。在特别防护期,镇教育部门每月对学校组织一次检查。

  (三)强化宣传教育。镇相关部门、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载体等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广泛宣传普及防溺水安全知识及溺水的危害性和相关应急救援知识,号召全社会特别是群众共同关注和参与到防范学生溺水工作中来,营造全民防溺水的浓厚氛围。辖区内各学校要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积极推行“1530”宣传提醒制度(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包含防溺水在内的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按照防范学生溺水“十二项必须”(附件2)要求,将预防溺水纳入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聚焦上下学、周末、节假日等关键节点,并结合不同季节特点,强化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学生及家长观看学习防溺水宣传警示教育片,引导学生牢记“六不准”、掌握两会,学生外出家长做到“四个知道”。各学校每月与学生签订一次预防学生溺水“六不”承诺书及每学期与家长签订一次包含防溺水在内的安全责任书,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教师家访、每周的安全信息提醒等方式,将防溺水的各项要求传导到每一位学生及家长(监护人),有效督促家长(监护人)落实法定监护责任。团委要组织志愿者深入村(居)、学校,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青少年群体,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依托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村(居)少工委活动阵地等线下阵地,通过主题队课、视频宣介、模拟自救、救援演练等多种模式,暑假期间每月开展1场“青春自护·防溺水专项活动”。镇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双百社工、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的作用,通过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政策宣讲进村居”等活动,协助加强辖区内未成年人防溺水宣传教育。宣传部门要统筹整合各类资源,采用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生动鲜活的方式,用好LED屏幕、广播、微信等线上线下媒介,全方位、高频次宣传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教育公益广告、滚动警示等,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各村(居)委会要在农村地区主要道口、溺水风险点等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标语),设立防溺水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重点宣传普及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识,要充分发挥“大喇叭”的身边宣传优势,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校外管理。

  (四)强化风险排查。全镇各村(居)根据管理职责和分工,联合水利、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全面系统排查辖区内所有河流、湖泊、水库、湿地、山塘、池塘、水渠、水井、蓄水池、积水坑、废弃矿井等涉水地域,特别是对3年内发生过溺水亡人事故和学生上下学路段及经常游玩的水域这两类溺水隐患点为重点,综合研判,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属地2025年溺水风险点,逐一落实“四个一”防护设施(一块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安全绳、一根救生杆)。全镇要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因地制宜配备必要救援器材,制定防溺水应急预案,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以镇为单位、村居为单元格组建防溺水巡逻队,设立网格员,落实重点时段巡查防护工作,及时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劝阻学生远离危险水域。

  (五)强化水域管理。派出所要落实立体巡防,运用人(车、船)巡、视频巡、网巡等多种巡查模式,及时发现提醒、劝阻制止危险行为。落实“预防警务”理念,科学调配警力部署,对意外事故易发多发区域、重点重要时段增加巡逻频次,潮汛用警、精准用警,及时高效处置溺水突发事件。镇水利部门加强河湖、水库等重点水域管理,织牢防溺水“安全网”。住建部门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按照规范要求在基坑周边及涉水作业区域设置临边防护栏、安全警示标志,夜间警示灯等安全防护设施,配备救生圈和救生绳等应急救援设备,对现场达到一定深度的储水设施加盖、封闭,谨防人员进入。落实基坑降排水措施,并强化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查。镇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各村(居)加强符合水域滩涂养殖规划且已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养殖池塘管理,鼓励养殖者安装防溺水技防设施,督促养殖者加强巡查和看守,设立完善警示标志,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养殖池塘巡查内容。

  (六)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协同机制。镇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与学生监护人签订《学生溺水安全承诺书》,通过家长会、教师家访、电话、短信、微信、QQ群等线下线上多种方式,落实“学生每日一提醒、家长每周一提示”工作制度。教育、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要紧盯易溺水关键人群,建立信息台账,完善工作措施,实施动态管理。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组织对关键人群家庭进行走访。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推动落实家长安全监护责任。民政部门要加强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积极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加强走访排查,对留守和困境儿童进行监护帮扶。团委要依托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村(居)少工委活动阵地、青年之家、志愿驿站、社区志愿服务站等阵地常态化设立青少年防溺水宣传志愿服务岗。开展巡河阻泳志愿服务,组织团员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村(居)等防溺水巡逻、日常巡河活动。

  (七)强化应急处置。一旦发生溺水事件,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尽全力迅速开展搜救工作,及时启动绿色通道进行紧急医学救治。要深入细致做好涉事家长安抚疏导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善后事宜。宣传、教育部门和派出所要加强对学生溺水事故的舆情监管,坚持正面引导,及时处置负面舆情,防止炒作产生次生舆情。要深入调查溺水事件,剖析溺水事件原因、认真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堵塞安全漏洞。

  六、时间安排

  贯穿全面开展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其中,每年4月至11月为学生防溺水特别防护期。主要分为3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动员部署(2025年4月25日前)。全镇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及时部署,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各级各部门和各学校防治学生溺水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全面实施(2025年4月25日至10月底)。各镇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落实各项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学生溺水的宣传教育工作,做细做实县级、市级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督导检查要求,并推进问题整改归零。在周末、节假日、暑假等学生离校期间,全镇要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发动基层力量,建立完善巡查值守制度,重点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巡查值守情况的监督检查,因地制宜推行“人防+技防+物防”的模式,不断完善涉水地域“四个一”建设。

  (三)总结阶段(2025年11月底)。全镇有关部门和各学校持续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并认真总结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提炼工作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周密部署。全镇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防溺水防控体系,把防溺水各项工作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严密防范学生溺水事件发生。要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坚持预防在先的履职主动性,定期分析研判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形势。

  (二)认真履职,共建共治。全镇要加强辖区内防溺水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健全上下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风险共防、问题共处的联动协调机制,不断提升主动发现、主动防范学生溺水能力水平。要建立健全“县、乡镇、社区、村委会、家长”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班主任、家长”双线预防溺水责任制,共同推动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提高成效。全镇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家长会、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印发宣传单张、发送专题短信、走访留守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等措施,将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和家庭,切实增强监护人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做到有教育计划、有教育记录、有学生反馈、有家长反馈。

  (四)强化督查,确保成效。持续加强对本地区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在实处。镇相关部门将适时对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治理不到位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甚至问责,并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安全生产评价等考核内容,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学生溺水事故明显下降,坚决杜绝发生较大以上及严重不良影响的学生伤亡事件。

  全镇各部门、各村(居)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