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发〔2018〕76号
各村(居)委会、各镇直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镇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工作,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东水镇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18-2022年)》业已经镇政府班子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和平县东水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3日
东水镇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18-2022年)
为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逐步建立维护妇女健康的长效机制,根据《和平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18-2022年)》(和妇儿工委〔2018〕3号)要求,2018年起,我县将实施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扶持,建立适合我县县情的“两癌”检查服务模式,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常见病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逐步形成我县妇女定期进行“两癌”检查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工作机制。增强全社会妇女“两癌”预防意识和能力,提高“两癌”的早诊早治率,努力降低“两癌”对我县妇女健康的威胁;实现《和平县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出“到2020年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提高,两癌死亡率降低”的目标。
二、项目实施范围及时间
(一)范围对象。全县计划安排6.291万名35-64岁的农村
户籍妇女参加“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每年检查约1.2582万人。
(全县农村户籍35-64岁女性人口总人数8.046万人,剔除42个扶贫村省补助“两癌”筛查1.755万人。根据各村人口基数,安排免费检查人数(详情见附件1)
(二)实施时间。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2022年,共约用5年时间。符合条件的筛查对象五年内只可享受一次免费筛查服务。
三、项目内容
检查项目包括:妇科检查、乳腺临床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
(一)宫颈癌检查内容。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
革兰染色检查。
2.人乳头瘤病毒(HPV)检测(HPV高危亚型检测或HPV高危分型检测):包括取材、保存、实验室检测及报告。HPV试剂所采用的技术平台及其产品至少要包含世界卫生组织明确确认的13种以上的高危型型别,包括:HPV16、18、31、33、35、39、45、51、52、56、58、59、68等亚型,确保检测质量。
3.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对HPV检测结果阳性者(其中检测到HPV6和18型不需经过宫颈细胞学检查,可直接进行阴道镜检查)进行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染色以及采用TBS分类的描述性报告对官颈细胞进行评价。
4.阴道镜检查:对HPV16和18型,或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可疑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5.信息上报:所有接受HPV检测初筛妇女的个案基本信息均需填写并录入上报到信息系统(广东省妇幼卫生信息网,首次建档必须勾选“地市试点”)。
(二)乳腺癌检查内容。
1.临床乳腺检查和乳腺彩色超声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色超声检查(采用乳腺超声检查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色超声检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Ⅹ线检查采用乳腺Ⅹ线检查 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4.信息上报:所有接受乳腺癌检查妇女的个案信息均需填写并录入上报到信息系统(广东省妇幼卫生信息网,首次建档必须勾选“地市试点”)。
各检查机构对筛查出的高危人群(癌前病变和早期子宫颈癌、乳腺癌)要及时提供救治和随访管理。高危人群需自费作进步检查明确诊断,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检查 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如初筛机构无能力或无资质进一步确诊或救治,应将检测标本或复查对象转诊至进一步诊治单位(县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进一步诊治单位应提供医疗“绿色通道”服务,保障高危人群及时救治。
四、服务机构和人员培训要求
(一)确认检查机构和分工。
1.检查机构确认。县幼保健院确定为常态化初机构,开设两癌”检查日常门诊及下乡检查,县人民医院为进一步接诊机构,使可疑或阳性病例能够就近确诊,并得到及时救治。
2.检查机构分工。
(1)县妇幼保健院(初筛机构):负责制定辖区内“两癌”检查工作计划,提供健康教育和“两癌”检查技术服务,开设“两癌”检查日常门诊及进驻村镇检查。与受检对象签署知情同意书,凭其身份证或户口簿提供检查服务,综合病史采集、临床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提出医学建议,进行分类指导:对未发现异常情况者,提出定期筛查建议及预防保健指导;对筛查发现可疑或异常者,提出进一步检查或转诊建议,填写转诊单;对已明确诊断者,提出治疗或转诊的建议。在“两癌”筛查过程中需进一步检查的项目而初筛机构无条件完成的,初筛机构应及时送进一步接诊机构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加强信息管理,确定专人负责“两癌”检查信息审核,在3个月内对异常/可疑病例进行随访,督促其进行进一步检查及治疗,并完成个案登记表填写,按月汇总并反馈主管项目的妇幼保健机构。为统一执行筛查标准及确保筛查质量,初筛机构未能开展筛查项目内容(如官颈HPV检测、乳腺线检查等),需与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的,应将检测标本或复查对象转诊至市妇幼保健院。
(2)进一步接诊机构:指定机构内专设的“两癌”检查项目团队的相关人员接待转诊对象,负责对检出的可疑病例作进步明确诊断和救治,并将诊断结果及时反馈初筛机构,病情复杂可以向上级机构转诊。为了保障阳性筛查对象能够及时有效的诊疗,县妇幼保健机构需建立有效“两癌”项目救治“绿色通道”及转诊转运流程,县妇幼保健院(初筛机构)(标本采集点)需签订项目有关《转诊(转运)协议》。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东水镇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制定本地免费检查工作计划或方案,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通过严格报销、集中检查、定点协作等方式合理安排外出妇女的免费检查。
各村妇联做好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工作,确定筛查对象并登记造册,将名单通报给卫计部门,并组织动员应检妇女接受检查,提高妇女“两癌”知晓率和项目参与率。
(二)广泛宣传发动。
各村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特色优势,广泛开展“两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各村妇联要积极主动协调,联合卫生计生等部门深入各村、家庭开展社会宣传,组织医务人员主动开展“两癌”防治信息宣传,并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
附件:东水镇面上贫困村、一般贫困村适龄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数安排表
附件1
东水镇面上贫困村、一般贫困村适龄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数安排表
序号 | 镇/村名 | 35-64岁妇女人数(户籍) | 五年检查任务 | 每年检查任务 |
1 | 东水镇 | 6982 | 4890 | 978 |
2 | 莫丰村 | 272 | 272 | 54 |
3 | 中心村 | 146 | 146 | 29 |
4 | 宋龙村 | 406 | 406 | 81 |
5 | 长热村 | 418 | 418 | 84 |
6 | 甘蕉村 | 417 | 417 | 83 |
7 | 显塘村 | 259 | 259 | 52 |
8 | 云星村 | 504 | 504 | 101 |
9 | 梅花村 | 537 | 537 | 107 |
10 | 上坝村 | 217 | 217 | 43 |
11 | 大坝村 | 260 | 260 | 52 |
12 | 大田村 | 463 | 463 | 93 |
13 | 澄村村 | 374 | 374 | 75 |
14 | 软坑村 | 223 | 223 | 45 |
15 | 新桥村 | 394 | 394 | 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