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公布东水镇人民政府201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镇政府主要通过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乡镇信息公开目录平台、报纸、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
(一)县政府门户网站各乡镇信息公开目录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这一平台的“东水镇”模块主动公开镇政府有关信息。一年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
(二)通过报刊、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市党报党刊、和平电视台、东水镇有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共播发镇政府新闻信息近30多条,纪检监察信息2条,计划生育工作新闻信息10条,森林防火工作新闻信息2条等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共接受公众政府信息咨询30多次,主要咨询文件、政策规定等方面情况,均给予当面答复或电话告知。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没有与镇政府有关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性有待加强,没有把它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在方便公众查询、公开更多的信息等方面仍做得不够到位;二是宣传不够广泛。公众对可以获知什么信息,通过什么渠道、怎样获取信息等了解不够。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妨碍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行使;三是一些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制定的规范开展工作,公开资料不完整、不连续,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界定把握不够准确,公开内容不够细化、不够准确或不够全面。镇政府将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改进工作,推动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再上新台阶。
(一)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按照省的有关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社会评议办法、责任追究办法、主动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公开信息维护更新考核等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特别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情况进行经常的深入检查,重点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大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使公众充分了解政务公开范围、获知政府信息的途径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0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