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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和平县大坝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40072776359/2020-00018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大坝镇 成文日期: 2020-08-25
名称: 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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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11-30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和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和乡村办〔2020〕25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短板,大坝镇定于从8月开始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集中利用100天左右时间,进一步强弱项、补短板、增优势,通过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基本实现80%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4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3 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目标任务,粤赣高速沿线美丽乡村示范带5个主体村人居环境整治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时间安排

  2020年8月25日—2020年12月1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下旬)。各村要围绕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考核指标要求,找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面短板、缺项、弱项,摸清底数,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安排,建立工作台账。

  (二)集中行动阶段(2020年8月下旬至2020年11月1日)。根据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主体,发动全社会力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推进今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基本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12月1日)。进一步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整改不足,补齐短板,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并总结整治经验上报典型材料。县乡村振兴办派出专项检查组对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督察。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抓好国务院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镇村及各相关部门要针对国务院在河源市大检查反馈的问题开展自查行动,举一反三,全面梳理仍未整改的短板,在全域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把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积极抓好工作推进;要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从制度上遏制新的问题再发生,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大检查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整改清单,并及时整改,确保反馈问题在今年10月中旬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按照“应拆尽拆”原则,加快农村泥砖房清理整治行动速度,力争在20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无人居住破旧泥砖房、“一户多宅”(建新房不拆旧房)原有泥砖房清拆任务。巩固提升“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已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基础任务的村,开展“三建立三开展三实行”,建立“门前三包”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对村容村貌进行绿化、美化、亮化,巩固提升整治效果。2020年10月底前,全域基本完成环境综合整治。

  (三)抓好示范创建。对照省级考核方案,扎实推进水背、超田2连片示范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粤赣高速沿线美丽乡村示范带5个主体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推进3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60%以上自然村基本达到美丽宜居村以上标准,加快实现“后进”变“先进”。示范村所有自然村基本达到美丽宜居村以上标准,粤赣高速沿线(和平段)美丽乡村示范带基本建成美丽乡村风貌带。健全农房建设管控工作机制,强化规划设计管控,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原则。

  (四)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各村各相关部门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统筹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完善村、户收运系统。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镇村按要求配备保洁员人数,全面做好日常环卫工作,村庄保洁覆盖面和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35%和资源化利用比例达20%,不断提高垃圾有效处理水平。

  (五)推进生活污水处理。按照高效耐用、简便适用原则,镇村要做好统筹规划,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严把工程质量关。对已完成雨污分流管网工程,要全面排查农户污水是否基本收集,要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防止设施“晒太阳”。大力推进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基本达到40%。

  (六)推进村道和村内道路硬化。按照“四好农村路”原则,全面推进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10月底前,自然村基本完成村内道路硬化,通100人以上自然村基本完成村道路面硬化,乡镇通行政村公路达到安全通客车条件,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

  (七)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厕所革命”,按照《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3项国家标准做好农村厕所建设和改造工作。2020年9月底前,全面消除旱厕,10月底前,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基本普及,基本完成2020年农村公厕建设计划。同步做好污水处理衔接,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同时,抓好完善台账的工作,按“一户一档、一村一册”的要求,对农村户厕及农村公厕逐一核对排查完善台账。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管护机制,整合资金对公厕等农村生活设施维护实行社会购买服务。

  (八)推进村庄集中供水。按照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原则,统筹推进镇村集中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供水系统统一供水。2020年10月底前全镇行政村集中供水基本实现全覆盖,同时指导村村建立农村供水工程收费缴费机制,推动建立农村供水长效管理机制。

  (九)推进“四小园”建设工作。制定“四小园”推进工作方案,将“四小园”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内容,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对“三清三拆”中拆除清理下来的空地进行有序规划建设,坚持典型示范,重点推进,因地制宜开展“四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建设,不断改善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百日行动”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做到思想与行动的高度统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从人力物力财力予以重点优先保障。各村各部门要制定专项“百日行动”方案,对活动进行周密部署,统筹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镇政府是“百日行动”责任主体,各村为“百日行动”实施主体,开展“百日行动”具体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认真态度,对照工作要求,逐项落实。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加强对各村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加大乡村振兴宣传报道工作力度,营造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利用主要新闻媒体充分宣传“百日行动”的具体措施和工作亮点,报道一批先进典型,深入浅出反映“百日行动”的显著成效,对不作为、问题突出的现象进行曝光,强化舆论监督。

  (四)加强督促检查。县专项检查组每周随机抽取相关镇村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工作不实、问题较多的镇村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屡不改进的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督察情况同时纳入乡镇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绩效考核。镇加强对村“百日行动”行动督促检查,促进各村各部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如期全面完成“百日行动”行动任务,对落实不力的造成影响的村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