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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和平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4007277088M/2025-00006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1-16
名称: 和平县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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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浏览次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大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特向社会公布和平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2024年度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县财政局办公室(地址: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滨河东路财政局三楼办公室;邮编:517200;电话:0762-5633369;传真:0762-5634142;邮箱:hepingc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在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能顺利开展。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具体的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在职能范围内尽力协助提供政府信息公开需要的材料,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和规范工作。坚持“主动性、及时性、准确性”原则,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和平县财政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1件,完成答复1件。收到申请后,我局抓紧时间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在答复中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在法定工作时限内完成答复。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对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把审核关,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时公开本单位信息,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运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上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个别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的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自查还不够细致,发布的信息存在一些错敏词等问题。2025年,我局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分工,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和平县财政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