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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和平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4007277088M/2019-00010 分类:
发布机构: 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9-03-12
名称: 和平县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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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4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和平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2018年度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至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ping.gov.cn/)下载。对本报告由任何疑问,请联系县财政局办公室(地址: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滨河东路财政局四楼办公室;邮编:517200;电话:0762-5633369;传真:0762-5634142;邮箱:hepingczj@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在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努力打造阳光财政,积极推进政府决策、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评价、政府采购等方面信息公开。主要工作如下:

(一)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局领导分管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推动全县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国家、省、市、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月督查,切实提升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2.健全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职责要求。继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将“公开之前必有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公开情况定期报送”“年度报告按时公布”等各项基础工作纳入考评范围。

3.加强队伍建设。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信息中心具体落实,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单位配合推进。安排1名兼职人员负责我局政府信息收集、公开、报送、统计等工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局机关办公经费统筹,无专项工作经费投入。

(二)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主要工作

1.实现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主动性与时效性。2018年,我局于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策法规、专项资金、政府债务、政府采购、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共计29条,确保了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

2.推动政策执行阳光透明。我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主动性、时效性,2018年于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扶贫资金政策专栏公开各类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及政策通知公告87条,及时更新政策执行情况,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3.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均通过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平台进行公开答复。

4.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我局已于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8年县本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2017年县本级政府决算和部门决算。同时,组织县本级各部门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经统计,除涉密部门外,县直部门均已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及2017年部门决算,实现县级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全覆盖。同时,进一步细化预算公开内容,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公开地方债务余额及预算执行情况等相关信息,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形式规范。

5.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平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及《和平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宣传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提前研判公开信息的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及公开方式,确保信息准确、表述到位,有效避免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篇,自2011年以来累计公开信息62篇。

(二)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8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内容涉及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财政专项资金等方面,全部信息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权益。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目前,我局主要通过在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信息公开专栏对外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我局已建立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的“三同步”工作机制。2018年,我局公开发布了《新<会计法>删除了关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规定》、《关于和平县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的公告》等2篇政策解读信息。同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宣传效果。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8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反馈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3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社会舆论。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形式较为单一,受众数量有限,未能完全满足互联网时代社会公众对于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需求。二是公民信息申请数量较多,诉求类型多元,很多信息存在部门职能交叉的情况,加大了依申请公开工作难度。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在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借助媒体在线访谈、电视专题片、政策现场宣传活动、报刊专题报道等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灵活、高效、生动、多元的信息宣传方式。 

2.加强服务意识,提升公开水平。组织机关干部参与全县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对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难点的认识。聚焦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涉及民生领域或其自身利益的问题,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努力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政府信息、政策法规的解读和解答工作,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冲突。 

3.健全公开机制,拓宽公开范围。进一步完善《和平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针对我局负责维护的栏目,主动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保证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更好地完成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除在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公文外,2018年,我局在“扶贫资金政策专栏”中共公开87条信息。

和平县财政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