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有关公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工作部署,现公布和平县财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涵盖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县财政局政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7年,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民理财,主动公开了一批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政府信息,以政务公开全面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着力打造服务型“阳光财政”,全力服务和平发展大局。
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对分管范围负领导责任,各股室负责人负直接责任的工作机制,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安全。办公室为信息报送承办股室,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送审工作。监督检查股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有力,机制健全,保密审查程序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二、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 “三公”经费公开,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预决算公开情况
1.政府预决算公开情况。
对政府预决算信息进行了公开,整体效果较好,及时在同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专栏集中公开了预决算信息。
2.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县一级预算单位(含乡镇)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信息。
3.“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公开了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
财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在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相对较少。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便民性、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财政局主页栏目设置还需进一步优化等。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切实加大财政动态及财政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汇聚民智、疏导民意,增强舆情观念。特别是要及时公开社会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以及与社会民生密切相关的财政政策信息,进一步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预算信息透明度,扩大财政工作影响力,积极推进“阳光财政”建设,为和平财政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争取浓厚的舆论支持。
和平县财政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