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长塘镇人民政府党政和人大办公室制定了长塘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特向社会公布。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塘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联系[地址:和平县长塘镇人民政府主楼2楼(府前路1号)],邮编:517227,电话:0762-536000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我镇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条,部门文件3条,部门动态3条,规划计划类文件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文件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镇进一步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优化申请登记、审查、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更好满足企业群众个性化政府信息需求。2025年,我镇收到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落实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对发布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内容无误后再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25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配合做好平台建设工作,安排专人定期按时完成各栏目动态更新,确保更新内容质量。同时,我镇还通过公开栏、宣传横幅等媒介,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财政政策法规面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等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和信息审核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二是密切配合县政府相关部门抽查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保证正常、规范运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这一项主要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适宜以数据方式呈现且具备统计汇总价值的内容,包括(一)(五)(六)(八)共四项,其中,第(五)项的行政许可数量、第(六)项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该表格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改进,如部分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水平仍需提高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主要改进措施如下:一是进一步加强镇政府干部职工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提升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申请受理、办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各环节,最大限度减少流转时间,提升办理效率,依法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和平县长塘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