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长塘镇人民政府党政和人大办公室制定了长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特向社会公布。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塘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联系[地址:和平县长塘镇人民政府大院(府前路1号)],邮编:517227,电话:0762-536000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我镇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4条,部门文件3条,部门动态1条,规划计划类文件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文件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镇进一步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优化申请登记、审查、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更好满足企业群众个性化政府信息需求。2024年,我镇收到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落实保密审查、“三审三校”等制度,对发布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内容无误后再发布。二是抓好运营政务公开网站,安排专人定期按时完成各栏目动态更新,确保更新内容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24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配合做好平台建设工作,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后台建设统一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对外发布。同时,我镇还通过公开栏、宣传横幅等媒介,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财政政策法规面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等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和信息审核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二是密切配合县政府相关部门抽查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保证正常、规范运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上看,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还存在着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主动公开的内容还不规范、不具体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主要改进措施如下: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明确分管领导,配齐配强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实效性,准确研判需要回应的热点问题,提高回应社会关切水平,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和平县长塘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