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贝墩镇人民政府严格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及《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和平县2025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平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贝墩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一系列讲话精神,高度站位、求真务实,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关键工作来抓,围绕完善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体系、持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深入推进民法典实施、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强化法治建设督察工作等方面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现将2025年贝墩镇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体安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贝墩镇党委、镇政府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定盘星”,在2025年度,贝墩镇党委、镇政府充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围绕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全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会12次,覆盖党员干部320余人次,推动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知法、懂法,示范带动全镇干部提升法治理论水平。贝墩镇党委、镇政府每月定期召开党政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同时要求镇政府职工干部加强自我学习,加强党性认识,切实增强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2025年邀请专业律师开展基层常用法律法规讲座5次,其中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必备法律知识,常态化集体学习法规政策10次。同时制定编制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要求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的法律法规,同时严格要求年度学法考试完成情况。
二是深化法治实践,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健全纠纷化解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在16个村(社区)设立调解室,配备48名“法律明白人”和4名村法律顾问,实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本年度截至目前,镇综治中心共接收群众来电及来访40余起,其中,依申请调解纠纷26件,调解成功26件。矛盾纠纷主要是聚焦于邻里纠纷与山林土地纠纷,以及各类劳资合同纠纷,由村级调解委员会调解8件,乡镇调解委员会调解18件,达成口头协议26件。初步实现了“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基本目标,且本年度未发生非法上访、重大不稳定群体性事件。
三是推进法治宣传常态,提升全民法治意识。我镇高度重视全民法治思想提升建设,围绕“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计划,两次召开“夯实法治基础,护航乡村振兴”专题讲座,同时定期开展贝墩镇“法律明白人”培训课程及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培育工作,为贝墩镇基层法律力量添砖加瓦。同时深入落实坚持开展每月法治宣传“六进”活动,并且多次集中法律宣传活动,按县依治办安排,结合贝墩镇的实际情况,配合宪法修正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扫黑除恶常态化、脱贫攻坚、禁毒等重要工作进行法治宣传,分别开展了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宪法宣传周、禁毒等宣传,利用镇、村两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设置法治宣传角17个,摆放普法书籍500余册,张贴法治海报80余张;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集中普法活动4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相关活动。
二、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情况。
一是强化统筹领导。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及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法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及时制订法治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调度会,安排部署年度全局法治工作任务,研究解决执法队伍经费保障、普法资源整合、涉法纠纷化解等实际问题。年初制定《贝墩镇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日常执法检查、重点执法检查、双随机执法检查,强化现场执法能力。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下放职权进行执法、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工作规范,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做到“于法有据”、“有权有责”,规范、有效解决违法违规问题。主动对接,形成多部门、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同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乡各站所的协调配合,加强执法信息共享,同时每年对新入职干部进行执法证培训考试,实现执法人员互补,确保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2025年度,我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法治宣传教育成效尚不明显。农村群体作为法律普及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贝墩镇的常住居民以留守老人和儿童为主,他们对法治教育的接受能力有限,亟需加强法治宣传的力度和创新宣传方式。乡村居民对自身法律角色的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无法自觉运用法律规范行为。由于我镇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群体以老人、幼儿为主,普法教育面临组织难度大、形式单一、参与度低、效果不显著的挑战。
其次,普法力量不足,宣传效果有待加强。整体推进工作力度不够,特别是在偏远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员工以及社会无业人员中,普法教育存在盲区和死角。
再次,宣传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实际效果。当前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措施、方法较为陈旧,缺乏创新,主要依赖传统的摆摊宣传、入户宣传、电子LED屏宣传等手段,普法宣传缺乏深度和氛围,未能将普法教育与具体工作有效融合、统一推进和落实。
最后,基层干部的法律知识储备亟需加强。由于自身法律意识和知识的不足,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方法简单、执法不规范等问题。针对涉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林业、国土等多部门的联动合作。涉农涉耕行政执法案件的专业能力有待提升,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能力尚需加强,行政执法能力整体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事项法制审查及公平性竞争审查等多项制度,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项目招投标、政府购买服务合法性正当性审核机制。
(二)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第三方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业务咨询、参与处理涉法纠纷、代理各项涉诉业务,目前贝墩镇落实聘请顾问律师1名,对镇村法律问题、合同审查、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参与处理评估。
(三)强化领导,优化法治政府建设。早在2022年初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负总责,镇长具体牵头负责,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的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做到人员变动、组织不乱、工作不断,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做到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做,事后监督有人管,保证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2026年工作计划。
(一)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水平,确保其在决策与管理各环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法治思维引领工作实践,促进法治理念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广泛传播并深入人心。
(二)致力于完善和优化行政决策机制,确保决策过程科学、民主、透明,通过构建健全的决策程序和制度体系,提高决策的合法性与有效性,有效预防和减少决策失误。
(三)大力推动政府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确保执法公正、严格、文明,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与管理,杜绝滥用职权和执法不公现象,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法治形象。
(四)全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通过多元化渠道和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持续深化。
和平县贝墩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