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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和平县贝墩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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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1624007277686H/2024-00005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贝墩镇 成文日期: 2024-02-07
名称: 贝墩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19
主题词:

贝墩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19  浏览次数:-

  2023年,贝墩镇人民政府严格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及《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和平县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平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贝墩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一系列讲话精神,高度站位、求真务实,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关键工作来抓,围绕完善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体系、持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深入推进民法典实施、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统筹好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现将2023年贝墩镇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制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贝墩镇委、镇政府充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阐明了新时代和基层乡村全面振兴的一系列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是基层奋进新征程、再创新辉煌的力量源泉和行动指南。贝墩镇委、镇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召开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6次,就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要求,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贝墩镇委、镇政府每月定期召开党政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同时要求镇政府职工干部加强自我学习,加强党性认识,切实增强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强化担当精神,深刻领会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实践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以“在基层、办实事”的政治忠诚,立足岗位职责,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求真务实,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体现基层力量。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贝墩镇委、镇政府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治国落到实处。引导广大干部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组织贝墩镇全体政府干部职工共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邀请专业律师开展基层常用法律法规讲座5次,其中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信访工作条例》等必备法律知识,常态化集体学习法规政策10次。同时制定编制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要求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的法律法规,同时严格要求年度学法考试完成情况。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站位统筹法治政府建设。贝墩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听取并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扎实做好《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网络巡检情况的通报》反馈问题整改。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厚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风气。发挥领导干部头雁示范作用,由镇长刘月伟制定贝墩镇2021-2025普法规划。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党章等法律法规。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事项法制审查及公平性竞争审查等多项制度,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项目招投标、政府购买服务合法性正当性审核机制。(二)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第三方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业务咨询、参与处理涉法纠纷、代理各项涉诉业务,目前贝墩镇落实聘请顾问律师1名,对镇村法律问题、合同审查、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参与处理评估。(三)是强化领导,优化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初成立了由镇委书记负总责,镇长具体牵头负责,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做到人员变动、组织不乱、工作不断,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 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做到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做,事后监督有人管,保证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提升部门协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县级部门联动

  (一)是对涉及耕地涉及违建等强制执法案件,主动提请国土局、林业局等提前介入,有力推进案件高效查办,加强行政执法规范指导性,与县级部门共同深入查办相应案件。(二)是为促进基层纠纷高效性化解,充分发挥“枫桥经验”等做法,同时在2023年内多次主动邀请和平县人民法院法官、彭寨法庭法官共同召开诉源治理座谈会,探讨矛盾纠纷处理有效方式及如何从源头上化解基层常见矛盾纠纷,推动减少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23年我镇高度重视全民法治思想提升建设,两次召开“夯实法治基础,护航乡村振兴”专题讲座,同时定期开展贝墩镇“法律明白人”培训课程及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培育工作,为贝墩镇基层法律力量添砖加瓦。同时深入落实坚持开展每月法治宣传“六进”活动,并且多次集中法律宣传活动,按县依治办安排,结合贝墩镇的实际情况,配合宪法修正案学习、《民法典》学习、扫黑除恶常态化、脱贫攻坚、禁毒等重要工作进行法治宣传,分别开展了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宪法宣传周、禁毒等宣传,先后组织开展10余次专项法治宣传活动、进校园法治宣传讲座3次、进村法治授课16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深入开展群众性普法文化活动,积极扩大法治文化阵地,抓好青少年、外出务工人员及企业员工普法宣传教育,努力消除普法盲区死角,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六、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健全司法调解、社会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体系,2023年截至目前,镇综治中心共接收群众来电及来访40余起,其中,依申请调解纠纷28件,调解成功28件。矛盾纠纷主要是聚焦于邻里纠纷14起、山林土地纠纷7起,以及各类劳资合同纠纷,由村级调解委员会调解12件,乡镇调解委员会调解16件,达成口头协议27件,书面协议1件。初步实现了“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基本目标。且未发生重大不稳定群体性事件。(二)是提升“综治+信息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构建镇村网格体系,镇综治办和各村均配有综治专用电脑和网格手机终端并和市县网格化系统联网,及时上报网格事件,为我镇综治管理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建立健全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向村延伸,16个村(居)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保证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合同管理,合同的签订必须经法律顾问把关,切实防范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同时公开为村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和制度化。健全政务公开体系、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督促镇政务服务中心专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重将公开重点工作放在扶贫、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医疗卫生、农林补贴、教育资助、危房改造、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上,做到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性。打造“透明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

  七、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成效难以显现。农村群体历来是普法工作的重点也是薄弱环节,贝墩镇常住人口大多为留守老人及儿童,接受法治教育能力较差,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同时改进多样化宣传方式。同时乡村居民对自身所担负的法律角色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极为薄弱,无法用法律自觉来规范自身行为。我镇大部分青壮年外出务工,剩下的以“老弱病残”为主,这就造成了普法教育组织难、形式单一、参加率低,效果不明显。二是普法力量薄弱,普法宣传效果不佳。整体推进力度不够。特别是在边远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及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员工、社会无业人员的普法教育仍存在“盲区”和死角。三是宣传力度不够,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近年来,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措施、方法等多数还是老一套,变化不大、措施不灵、方式不活、针对性不强、吸引力度不大。缺乏创新的意识,仍以摆摊宣传、入户宣传、电子LED屏宣传等为主要形式,普法宣传工作没有深度和氛围,没能将普法教育与具体工作融会贯通、统筹推进、统筹落实。四是基层干部的法律储备还亟待提升。他们由于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都比较淡薄,在实际工作中,一定程度上存在工作方法简单陈旧、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对于涉法工作,需要继续加强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林业、国土等多部门联动。涉农涉耕行政执法案件专业能力有待提升,对于行政处罚案件执行能力尚不足,行政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八、2024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健全优化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工作,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处理法律事务和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作用,防范法律风险。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管理,常态开展文件清理和标注工作,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继续提升各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行政执法能力,加大培训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大监督考核力度,提高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

  (三)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四)继续将贝墩镇执法队伍建设做强做好。贝墩镇现有执法证在岗人员21人,队伍强大,今年要加大建设力度,加大投入力度,将乡镇执法真正地运行起来。

和平县贝墩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