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624007277686H/2022-00001
河源市和平县贝墩镇
2022-01-18
和平县贝墩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5

和平县贝墩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六稳”“六保”和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16条,包括主动公开镇政府(办公室)公开文件、部门文件、政策解读等。

  (二)平台建设方面。我镇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栏、张贴海报、宣传车、文件和宣传手册派发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布工作,做好信息发布评估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注重专职人员的相关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及时处理回复群众诉求,并依照规定完成每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 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这一年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提升。

  接下来,我镇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公开工作力度。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督促各村(居)、各单位加强信息采集和报送及时性,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通过充实人员,健全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谨性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适应和满足新形势下社会、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让公开跑在舆情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和平县贝墩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