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现公布《和平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报告内容涵盖全县2018年一整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解放路60号,邮编:517200,电话:0762-5680919)。
一、概述
2018年,我县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76条,其中,组织机构类38条,规章类152条,规范性文件173条,其他文件270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686条,行政执法类信息37条,办事指南类信息38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50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114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1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县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累计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7条。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8年,我县共办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代表建议18件,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24件;承办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0件,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委员建议6件;办结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自2017年4月起,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已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相关收费,故我县从2017年4月起未出现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县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相关制度不够完善,个别乡镇、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均衡。
今后,我们会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提高各级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机制,做到栏目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进一步深化公开信息的内容,真实、全面、主动地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特别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统计信息。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0日